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卢政办 >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卢氏县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9327

 

卢氏县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

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进一步改善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教基〔2011162),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全面推行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主要措施

(一)统筹布局规划

1.进一步优化全县学校布局。注重城乡学校之间的统筹,更注重乡村小规模学校、乡村完全小学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之间的统筹准确把握布局要求,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根据卢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并点计划,到2020年拟保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6所,其中,城乡寄宿制学校6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56所。(县教体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2.妥善处理小规模学校撤并问题。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谨慎处理。对生源极少、办学标准不高的小规模学校,将学生逐步吸引到中心校寄宿学习。对因生源枯竭而自然停办的小规模学校,要关心、追踪,妥善安置学生到新学校就读,对于闲置校舍可结合学前教育、社区培训等妥善利用对于当地生源增加确恢复办学的,按程序恢复办学(县教体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二)改善办学条件

1.高标准实施两类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教基〔2011162),推进两类学校校舍、操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落实寄宿制学校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和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保障。实施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改善两类学校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20192020年,我县计划对34乡村规模学校进行改扩建、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对官坡镇中心小学、官坡镇兰草小学、郑卢小学等71所学校进行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全县两类学校校舍、功能室、操场等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达标。(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教体局、财政局负责)

2.推进两类学校仪器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县60所寄宿制学校教学仪器已达到省定一类标准。下一步,重点配齐小规模学校仪器,升级改造学校校园网,搭建校园无线网络,升级改造班班通设备,加快实现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多媒体设备全普及,促进在线课堂、网络教研、线上学习等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发展;实现音体美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计算机、班级多媒体等配备达标率达到省定标准;进一步强化小规模学校设备设施的管理与应用、维护与更新,不断提升应用效益。(县教体局、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师资建设

1.完善编制岗位核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豫编办〔2016186号)规定,依据现有学生数,按照师生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由县编向省市编制机构申请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县教体局要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县人社局应全面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确保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依据上级职评文件精神,适当降低农村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2.配齐配足教学、工勤人员。照河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豫编办〔2016186号)规定的师生比标准,及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为小规模学校配备少先队辅导员。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关于配备中小学管理和工勤人员的规定,原则上小学寄宿生5070人、中学寄宿生80100人配备1名宿管人员,寄宿生80100人配备1名食堂服务人员,寄宿生500人配备1名保安人员,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配备。探索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保安等工勤服务及卫生人员的保障问题。同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察培训,强化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3.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县财政局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我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认真落实惠及农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各项政策。计划从2019年起,按照乡镇学校每人每月200元、村级小学每人每月500元、教学点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核定全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助总量,将全县符合发放条件的乡镇按照距离县城远近及办学条件划分不同档次,制定不同乡镇的人均补助标准;各乡镇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学校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远近、办学条件、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二次分配方案,确定各学校补助标准,确保补助资金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关心乡村教师生活,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帮助与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寄宿制学校教师兼任生活管理教师的,应合理计算工作量并相应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强化经费保障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教育经费投入要多向两类学校倾斜,多方筹措资金,统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资金,全面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预〔2017105号)精神,我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予以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在此基础上,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按每生每年30元补助取暖费,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及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每年生均6000元标准核算公用经费,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正常运转。同时,各乡镇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政府购买服务全部列入年初预算。(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

2.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在小规模教学点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合理统筹,确保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县财政和教育部门及时公布乡镇主校及小规模教学点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安排额度,并足额拨付学校公用经费,保证小规模学校正常运转。各乡镇主体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审计,保障教育经费资金规范使用。(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

(五)提高办学水平

1.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开展以“一体化”办学片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加强片区教师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职业精神牢固、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全科教师;全科师范生毕业后,要确保到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确保有编有岗。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乡村教师培训,积极组织送教下乡,给乡村教师提供优质培训资源。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教研机构作用,着力帮助提升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2.全面推行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根据我县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分布、规模及实际状况,按照“乡镇统筹、强弱搭配”原则,在全县18个乡镇(城关镇除)成立了35“一体化”办学片区,教师一体化配备,教学、教研一体化管理,教育资源一体化共享;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积极实施“一体化办学片区教师支教”模式。一是定点定期下派式。在“一体化”办学片区内将中心学校的优秀教师定点定期下派到薄弱学校任教,使薄弱学校师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得到整体优化。二是兼职走教式。实行体育、艺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师走教制度,优化体育、音乐、美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学水平。三是实施“互联网+课程”。通过开展“互联网+课程”帮助小规模学校开齐道德与法制(或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县教体局负责)

3.完善两类学校育人模式。针对小班教学、多科教学、复式教学的特点,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指导小规模学校发挥小班教学比较优势,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统筹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县教体局负责)

4.推进教师交流和对口帮扶。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重点推动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居于乡镇中心的优势学校、中心小学教师到薄弱学校、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遴选一批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培养;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的经历作为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的优先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计划,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担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编办、人社、公安、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必须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责。教体局牵头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摸清底子、分析现状,初步形成建设方案,上报县领导小组讨论审批。县发改委负责将建设方案列入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实行政策倾斜;财政局负责方案实施所需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方案实施所需建设用地手续审批工作;住建局负责方案各个建设项目工程的设计审核和审批工作;编办负责对全县教师编制重新核定和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人社局负责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及时审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交通运输局负责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公安局负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及教育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因地制宜、分校施策,完善两类学校建设方案,严格履行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做到一乡(镇)一策,一校一案,统筹开展好两类学校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教体局要为每所学校配备责任督学,把建设两类学校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两类学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县政府办公室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