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2019年春季物资交流大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9年春季物资交流大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26日
卢氏县2019年春季物资交流大会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物资交流大会各项工作,推动城乡经济繁荣发展,搞活商贸流通,扩大对外开放,助推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扩大开放为根本,以物资交流大会为平台,以全方位展示商品为主要形式,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特色,树立形象,塑造品牌,促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活跃地方经济,拉动县域经济增长。
二、会期时间
2019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农历四月初六至四月十五日),会期10天。
三、会场地点
设在卢氏县城东区,位于产业集聚区内永济路西段、扁鹊路南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季物资交流大会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卢氏县2019年春季物资交流大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蔡小卢(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副指挥长)
副 组 长:阿录生(县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刘亚岷(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董 立(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 柯(县文明办主任)
姬爱民(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骆伟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纪委监委、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产业集聚区、东明镇及国网卢氏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物交会的信息发布、主会场摊位规划、客商的接洽安排、文艺演出舞台的搭建和文艺节目的安排、会费收取以及物交会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服务等各项工作。
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纪委监委。负责对大会期间“三乱”违纪行为的查处,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安局。安排警力加强市场执勤巡逻,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厉打击扒窃、涉黑及扰乱会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交警大队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会场周边交通疏导和正常交通秩序维护。
(三)财政局。负责物交会期间资金、票据管理服务工作。
(四)交通运输局。负责物交会期间公交车辆的组织和调度;路政执法所负责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国道两侧占道经营,确保交通安全。
(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物交会期间文艺节目的审查、管理及演出安排,做好大会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六)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宣传,对会场内食品安全、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大会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
(七)应急管理局。做好会场消防及用电安全监督指导,保障大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消防大队负责做好会场消防安全排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物交会期间无事故发生。
(八)城市管理局。安排专人对会场指定区域外的占道经营摊位进行清理,确保会场经营秩序及道路通畅;负责会场两侧垃圾箱设置并及时清运。
(九)产业集聚区。负责集聚区内企业关系协调及会场道路清理,协助做好用电保障。
(十)东明镇。负责所属村组、居委会关系的协调,协助维护会场秩序。
(十一)国网卢氏供电公司。负责会场商户的供电,确保会场东西两侧电源配送到位,保障商户用电安全。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办好物交会提高到树立卢氏良好形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来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物资交流大会举办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应付现象;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互通信息,对物交会期间出现的问题要在物交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及时有效解决,不得以部门利益为由影响物交会正常运行。
(三)转变观念,搞好服务。各成员单位要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搞好服务,尤其要对进入会场的经营户,在摊位摆放、用电、财产安全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地客商来卢投资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