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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610


卢氏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为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根据国务院“双安双创”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见》(豫政食安委〔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环节,按照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和产业高效、产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遵循“政府主导、依法履职、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工作方针,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促进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创建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监管措施和监管手段。强化投入品监管,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农资经营单位100%建立经营台账,实行质量安全承诺;100%执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100%;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重大案件查处率达100%

(三)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基地、种养大户的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承诺制度,责任告知率达到100%。督促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农(兽)药使用管理、生产记录档案管理、采收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和自律性检测管理等制度规定。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100%。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生态健康养殖;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省级以上例行监测的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县级农残检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本县生产的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取得突破。建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将“三品一标”认证生产基地、产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全程质量监控和质量可追溯体系。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为重点,依托河南省农产品追溯平台,逐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推行社会共治,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群众满意度超过70%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成立领导机构,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队伍,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积极开展“四员”队伍建设,推行“四员”(乡镇监管员、乡镇检测员、村级协管员、生产单位内检员)管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能够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充分保障监管工作所需的检验检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人员能力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加强对村级协管员的培训和指导。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等监管制度,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现监管能力由弱到强的转变。

()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依法推行购买登记制度,严格实施农(兽)药规范经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全县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制定覆盖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强化产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技术,回收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六)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深入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三品一标”获证产品占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40%以上。

(七)强化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推动牛羊禽定点屠宰,督促落实屠宰厂()“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销售病死动物、注水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系统和农产品质量查询系统,完善信用档案记录,实行信用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管理。

(九)注重创新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创新精神,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支持探索符合全县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举措和监管新模式,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

四、推进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卢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局 财政局、生态环境林业局、粮食局、商务局19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导考核、新闻宣传、资料整理等工作。各乡镇及县直单位要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实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

()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形成“分兵把口、协调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制定创建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植物、动物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完成农产品检测任务,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2000个,定量检测农产品600 个。负责畜禽养殖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督促种植业、养殖业基地、园区建立生产档案。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负责品牌农产品;负责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定落实相关监管制度,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全县创建工作的各类档案、资料、数据、报表等。负责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等。

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针对食用农产品在生产、收购、销售、消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执法和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市场经营主体监管,建立批发、零售市场、超市、加工企业主体监管名录,100%纳入监管范围。负责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处置有关食品农产品安全事故及通报工作等。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农业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扩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指导公众放心消费。负责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对不合格农产品,依法进行收缴并销毁处理。制定农业投入品信用等级评定及黑名单制度、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对农业投入品市场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农作物主要品种标准化生产地方标准的发布工作。

发改委: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县直、乡镇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财政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经费以及项目资金保障、审核、划拨。

公安局:负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线索举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地侦办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资及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打击。

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制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组织开展污染状况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业“三废”和畜禽养殖粪便等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目标责任制,把产地环境监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制定行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林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食用干果类林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建立干果类林产品生产、收购、储运等主体监管名录,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责任知率、培训率达100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农场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企业自检或委检测等制度,督促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检测室;推行标准化,组织按标生产,标准入率达100

县粮食局:责粮食和油料收购、储存、运输等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工作。建立粮油收购、储存企业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责任知率、培训率达100;落实粮油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加强出入检验,确保出入粮油质量安全;制定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实施粮油收购、储运环节质量抽查,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商务局负责出口贸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打通国际市场。负责对出口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合格率达100%以上,确保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9乡镇:负责本乡镇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管理,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做好乡镇监管站和检测室建设,确定23名工作人员,完成年快速检测120个样。负责区追溯示范点业务技术指导,每年检查指导不少于2;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举报投;健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率达100;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监测、监督抽查等工作,完成率100;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本乡镇农业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等工作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支持力度,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县财政要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品牌打造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按目标如期完成。创建要求县级定性检测 2000个样品;县级定量检测不少于600个样品;每个乡镇定性检测不少于50个样品。

(四)强化考核奖励。各乡镇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任务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过程监督和工作考核。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成功。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的部门和乡镇实施问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对不符合要求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半年和年终考核完成好的乡镇和直部门进行检查评比。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同时,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各乡镇要在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设置宣传标语做到村村有标语、处处有氛围。

(六)强化档案管理。镇、相关县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创建要求和目标考核内容,上报相关资料,规范建立创建档案,总结创建经验。同时,按要求每月25日及时向县创建办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县创建办电话:7877639邮箱号liliwen39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