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卢氏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29日
卢氏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巩固省级农村垃圾治理达标县成果,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9〕12号)要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现制定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为突破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城乡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垃圾收集处置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奋力营造干净、整洁、美丽、有序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立覆盖全县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党员干部环卫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义务劳动,全面清理陈年垃圾,确保城区和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二)集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省厅挂牌的1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整治,完成网上销号,不得出现反弹。同时要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台账,年底前整治到位。
(三)规范城乡市容秩序。建筑材料和农业生产资料要有序堆放,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要分类规范处理;集中整治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牛皮癣”小广告以及占道经营、私拉乱扯、乱搭乱挂等影响市容现象。
(四)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及末端处理体系建设。以乡镇为单位,进一步排查辖区内垃圾收集设施,结合乡镇垃圾量及运输距离,想方设法增加收集设施和运输车辆,满足需要,同时要加强管理,防止出现二次污染;按照《卢氏县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5)》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城区以“三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乡村以城市管理局牵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洁城、洁村义务劳动,全面彻底清理陈年垃圾,提高环卫工作质量,确保辖区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坑塘沟渠、田间地头、桥下涵洞、交通沿线、景区周围以及城乡结合部、乡乡结合部、村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无垃圾。
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牵头部门:县“三城联创”办、城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融媒体中心
(二)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8月底前全面完成1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网上销号,并加强后续管理,防止出现反弹。同时,全面排查本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台账,积极整改,确保2019年年底前整治到位。
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
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三)建设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年底前完成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厂三厂联建项目选址、土地预审、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企业的监管考核,提升城乡环卫质量。依据《卢氏县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环节的进度,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本地垃圾收集实际情况及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科学谋划,合理布局,选择无二次污染的垃圾处理工艺,建设无害化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最终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划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模式。
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
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城区和农村生活垃圾不落地收运工程,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入院入小区收集,实现垃圾不落地收集运输。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集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的要求,配备垃圾清扫、分类和集中收集的密闭式容器,逐步拆除原有的砖混结构垃圾池。依据《卢氏县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5)》,加快农村垃圾中转站(地埋桶站)建设步伐,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运车辆,做到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全覆盖。
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
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
(五)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程。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法”,或者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着力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工程,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原则,因地制宜,分梯次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最终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初步具备条件的南山六乡镇要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争做“垃圾分类先行者”,从而带动全县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
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着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畜禽养殖模式,引导养殖场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大型沼气池、生物堆肥场和有机肥加工厂等设施,积极支持第三方专业经营主体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就近就地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技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可降解地膜应用试验和试点示范,扶持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设,提升废旧地膜处理加工水平。
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七)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积极开展户厕改造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对一般村庄重点推荐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厕所;在山区或缺水地区的村庄,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农村新型社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使用下水道水冲式厕所。
实施主体:各乡镇政府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卫健委
四、实施步骤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 2019年7月31日前。制定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制定考核激励措施,分级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完成城乡陈年垃圾清除。所有乡镇、村庄的保洁员全部到位并正常开展清扫保洁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垃圾处理模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规划,明确项目布局和资金筹措渠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彻底清理私搭乱建,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所有村庄人畜分离,建筑材料和生产生活资料有序堆放。
(三)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县所有乡镇垃圾转运场(站)、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所有村庄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乡镇、村分别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初步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村庄保洁管理机制。
(四) 2020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对各乡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乡镇要及时完成整改,达到验收标准。
(五) 2020年12月31日前。对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有序推进,成立卢氏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按要求全面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要勇于创新,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资金筹措多元化原则,采取县级财政保障一点,乡村两级整合一点,村民自治“一事一议”集一点,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一点的办法,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全域无垃圾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在统筹现有资金的基础上,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支持。各乡镇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缴费制度,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建立全民参与机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多渠道宣讲垃圾治理的相关知识、政策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领文明新风,使做好垃圾治理成为广泛共识。同时,结合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广泛教育和发动群众,形成舆论导向,努力构建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检查考核机制,县级要一月一暗访、一季度一排名一通报、年终一总评;乡(镇)、村两级也要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至少一检查、一讲评,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对保洁员综合考评的依据,并及时兑现奖惩。
附件:卢氏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 件
卢氏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晓燕(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韩际东(县委副书记)
荀旭灿(县政府副县长)
蔡小卢(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三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健委、扶贫办、教体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文明办、妇联会、团县委,19个乡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城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垃圾末端处理厂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信息统计、收集、整理、上报、编发和研究工作;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承办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城乡农村垃圾治理等重大任务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作为“三城联创”的重要指标纳入创建规划,加强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卫工作的督导检查。
县城管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垃圾末端处理厂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对环卫服务企业的考核和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抓好政策落实;负责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回收等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以及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发改委: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垃圾末端处理厂项目立项和相关政策的指导;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开展垃圾处理费用标准制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类相关资金,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垃圾末端处理厂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将垃圾末端处理厂和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村镇建设规划工作中。
县环保局:负责指导垃圾末端处理厂建设项目的选址;支持好垃圾末端处理厂建设项目和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项目环保手续办理工作;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国、省、县、乡道及农村公路路面保洁和沿线两侧垃圾治理工作,保障公路整洁畅通。
县水利局:落实好河长制,负责垃圾末端处理厂建设项目和农村河道、水库等水域垃圾治理的指导和服务。
县商务局: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立回收网点,回收再生资源。
县卫健委:负责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卫生乡镇创建考核内容。
县扶贫办:负责在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垃圾治理、垃圾公益设施建设中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
县教体局:负责垃圾分类进校园常态化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培养垃圾分类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
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县城管局搞好垃圾末端处理厂的选址,做好垃圾末端处理厂建设项目和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土地勘界、用地预审及报批等工作;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配合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经验推广等宣传发动工作。
县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文明村镇的考评内容。
县妇联会、团县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团员积极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工作。
19个乡镇:负责本乡镇环卫服务企业的考核,做好农村垃圾治理项目的报批、规划、建设等工作,设立环卫管理工作机构,建立乡(镇)、村、组三级管理体系和农村环卫保洁制度;负责本区域农村保洁员的聘用和监管工作,做好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维等工作,提高村干部及群众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做好村庄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