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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03-2019-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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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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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卢氏县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 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办〔2019〕52号
发布时间 2019-11-19 11:34

关于印发卢氏县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 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11:34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精神,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高效便民利民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三门峡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行动,现将《卢氏县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1119


卢氏县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

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三门峡市不动产交易便民利民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尽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思想重视不够、登记人员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信息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县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不动产登记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的具体行动。通过集中整改,要推动卢氏县不动产登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有效加强,业务基础不断夯实,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效能、竭诚为民服务上有重大改观,实现2019年底全县不动产登记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抵押类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查封、查询、注销等7项)业务1小时内办结。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对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估计不足、协调推进力度不大。对不动产登记改革中的资料移交、信息共享、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没有根本改善和彻底解决。

2.各责任单位对中央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认识不统一,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更加便民利民的改革初衷理解不到位;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向政府汇报不够,部门之间缺少协商沟通。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集中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梳理工作程序,查找存在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原因,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分析,统筹推进改革。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林业局

2)对不动产登记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缓慢、改革效果不理想的县直各单位和阻碍、延迟落实改革任务的成员单位,县政府直接约谈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问责。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林业局

整改时限:201912月上旬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建设

3.不动产存量房屋权籍调查成果覆盖不全。

4.不动产登记、住建(房管)、税务三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内容不完善。未完全按照省级“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接口开发标准完成全部接口开发对接,无法实现申请房屋交易登记的全部联办业务。

5.政务信息共享应用不充分。各相关单位未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要求及时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公安、民政等其他部门已共享的政务信息,导致群众提交身份证外,还要提交结婚证明、户口簿等其他证明材料,增加群众负担;未按照省委、省政府“一网通办”要求及时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

整改措施:

1)各相关单位未完成存量不动产权籍调查(特别是林业权籍调查)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拿出处理意见、列出工作计划、限时整改抓紧完成。对于实在无法完成的要说明原因,计入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暂时搁置,待条件成熟后再给予解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

2)各相关单位登记系统要严格按照省级“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接口对接标准,完善接口开发、系统对接和软件升级。实现“一套材料”“一窗联办”。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

3)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各相关机构要积极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出信息订阅需求,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打破“信息孤岛”,充分利用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居民身份、户籍管理、婚姻状况、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原因材料等信息的共享应用,能够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获取的,一律不得让群众重复提交;县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一律无条件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促进政务大数据库建设,能够公开的登记信息,一律向社会依法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

(三)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6.不动产登记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虽然与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网络联通和统一身份认证,但未完全按照省委省政府“一网通办”要求,真正实现数据通、业务通,导致群众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站不能直接申请办理。

7.部分不动产登记实体大厅办理的办件信息和办理结果尚未全部推送至河南政务服务网,群众在实体大厅申请的登记事项无法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及时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整改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完善后的系统对接标准完成接口开发和系统对接,真正实现与河南政务服务网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群众可以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直接申请办理;系统接入后,将实体大厅新办理的全部办件信息和办理结果推送至河南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1912月中旬

(四)不动产登记大厅建设

8. 存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清单、办事流程、办结时间、收费标准等公示不到位问题;存在大厅布局、办事咨询、自助查询、指路标识等不便民问题;存在登记大厅工作人员身份辨识不明显、岗位铭牌、胸卡标识不清楚、未统一着装等问题。

9.窗口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综合受理窗口”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单位未按照群众办好“一件事”的标准,优化业务流程、合理设置 “综合受理窗口”。

整改措施:

1)在大厅、网站更新公示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清单、办事流程、办结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

2)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大厅建设标准,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及数量;增设投诉窗口、网络预约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等;合理布局咨询区、等候区;统一设置指路标识、单位标牌;协调财政局开通网上缴费、微信缴费和支付宝缴费等便民缴费;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统一岗位铭牌、统一着装。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

(五)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

10.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严重不足,与实际工作量不匹配,经费保障困难。

11.登记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严。

整改措施:

1)根据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按编制配备人员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登记人员不足的问题,并保障在编人员的事业费按时拨付,适当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不动产登记队伍稳定。责任单位:编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加强业务培训、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建立健全大厅登记人员目标考核、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投诉、奖惩机制。(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六)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12.虽然出台了多种情形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政策,但缺少解决处理新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的长效解决机制,导致少数群众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整改措施:

1)建立遗留问题会商制度,针对新发现的遗留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出台解决遗留问题的相关文件,妥善解决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

2)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加强整改落实。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1911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好集中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集中人员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县政府为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立台,督导问责。责任单位要建立不动产登记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台,责任到人,及时对照检查。省、市、县将对照整改台账定期督导、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对于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地方,全面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于流于形式、应付整改、影响营商环境评价、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