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贤里街道办事处,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目前正处冬季,随着恶劣天气增多,我县道路通行条件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断然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以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对事故多发地段、危险路段进行隐患排查,集中实施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黑点”整治,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挂牌督办,分批次尽快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对新建完工路段要迅速设置标志标线,对原有管养公路要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缺失,立即补设。
2.加强动态监控平台应用问题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客货运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并有效应用。对监控平台报警的车辆违法行为严格处罚,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或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坚决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对恶意损坏、遮挡、屏蔽终端信号传输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3.加强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整治
(1)公安部门要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交通违法记录较多未及时处理的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进行动态排查,分类建立台账,迅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依法从严查处从事非法回收拆解的企业和个人,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力度,切实消除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
(2)各乡镇政府、兴贤里街道办要加强本辖区低速载货汽车(含三、四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整治,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含三、四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上路行驶。要组织工作专班对辖区低速载货汽车(含三、四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车辆、驾驶人分类管理台账,车辆、驾驶人统计率要到达100%,做到不漏一车一人,并纳入日常管理教育。
(3)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专用车辆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车备案制度,会同公安部门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安全驾驶资历和车辆状况;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载;督促学校、幼儿园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生事故的,严格追究校方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车辆,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间,限期整治到位;要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车辆、驾驶人分类管理台账,车辆、驾驶人统计率要到达100%,做到不漏一车一人,并纳入日常管理教育。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行业监管
(1)公安部门要迅速调整工作模式,提升勤务等级,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全员上岗、上路,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校车、农用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惩交通违法行为,不间断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抄告制度,及时通报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运输企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要依照法律规定严格追究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恶劣气候条件下的道路管控,及时有效采取果断措施确保雨雪大雾天气道路绝对安全。
(2)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和车辆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责令其停业整顿;对多次出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及客运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会同公安等部门督促整改,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客运企业、场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客运经营者私自出车、私自包车,违规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行为的查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非法营运(黑的)车辆的清理、打击力度,杜绝“黑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公路客运市场秩序。
(3)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考评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要加强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及时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城管执法部门要合理渠化路口和交通隔离设施,对路段上妨碍交通视线的树木、绿化带,及时修剪,对城区重点、主干街道的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影响道路交通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治理、取缔,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的管护,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2.加强联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教育、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客车、货车、渣土车驾驶人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私自关闭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渣土车和砂石运输车辆违规入城、无牌无证、冒尖、不遮盖篷布、未冲洗、未密闭改装造的,一律进行查处;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依法严查下线车辆非法运营;全面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过程跟踪,实现全程管控;严格规范校车驾驶人安全管理,加强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严厉查处校车及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和路面大修工程时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
2.加快低标准路段提升改造。交通运输部门要将路况差、技术等级低、线形指标超规范等路段纳入“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库,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力量对安全性能较差的低标准路段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加快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整治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以及通行客运班线、校车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集中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加快安防工程建设。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立即进行修复,全面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状况,切实提高路网安全保障水平。
(四)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突出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立即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营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把“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安全生产理念传达到每个企业、每名从业人员;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切实提高企业两类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突出校车驾驶人和学生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每所学校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课,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并将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列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实行路队制,建立教职工在上下学期间维持学校门前交通秩序、护送学生过马路的工作机制;组织对全县所有校车驾驶人、安全员、中小学生等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全面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提升安全出行意识。
3.突出农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各乡镇政府、兴贤里街道办要加强对辖区农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辖区显著位置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版面,在道路两侧刷写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在行政村和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群众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
4.加强社会面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栏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全面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学生和幼儿家长自觉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推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公安部门、各乡镇政府、兴贤里街道办要依托“一村一警”平台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联合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等交通安全协助力量,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开展农村地区群体性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兴贤里街道办、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把交通安全当作一件大事,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职责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加大对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督促指导。县政府将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政府、兴贤里街道办、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跟踪督导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市、县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因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构成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要从严依法处理。
各乡镇政府、兴贤里街道办、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排查登记表。
联系人:卫军丽 电话:7872928
附件:1.卢氏县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