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杜关镇荆彰石英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杜关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杜关镇荆彰石英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5日
卢氏县杜关镇荆彰石英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迅速推进我县杜关镇荆彰石英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治理恢复和快速复绿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该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完成三个露天采矿场庄头、王坭、西沟治理修复工程、复绿工程,及东沟矿区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破坏生态环境快速修复工程,全面完成治理修复任务。
二、治理内容
根据技术单位对该矿现场勘查,矿山4处治理修复区可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治理修复,分别为:
第一阶段:东沟治理修复区,主要工程包括:场地整理、截水沟、排水渠、拦渣坝、复耕工程、覆土绿化等。
第二阶段:西沟、王坭和庄头治理修复区,主要工程包括:挡渣墙、拦渣坝、场地整理、排水沟、覆土绿化。
按照治理修复工作轻重缓急,东沟治理区破坏严重,列为第一阶段,要求迅速治理、恢复原有土地类型,时间要求:主体工程完成时间:2021年11月15日;其余治理区(西沟、王坭和庄头)主体工程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治理资金由该矿出资,并在指定银行按照工程预算、时间要求和工程进度,分期交存治理资金,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治理修复设计编制、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经预算,第一阶段需交存治理资金400万元。
三、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的卢氏县杜关镇荆彰石英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组织协调杜关镇荆彰石英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杜关镇荆彰石英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的协调、调度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编制治理修复设计、监督施工进度,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督促企业交存治理资金,协调第三方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杜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企业与地方、村民关系,积极化解矛盾,并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阻遏施工,扰乱施工秩序等问题。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设计、施工单位治理过程中植树、种草等生物工程。
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在治理修复过程中的扬尘管控、空气净化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设计、施工单位对治理修复过程中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县检察院:负责监管企业资金交存数额和交存进度。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治理修复工作,县政府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施工滞后,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治理修复任务的,将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