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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203-202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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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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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办〔2021〕33号
发布时间 2021-09-2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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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0 09:09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确保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乡村参与、两险统征、双限报解、强化考核”的原则,成立卢氏县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县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2021101日至1231日。工作目标:1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的50%,11大头落地,1215日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其中,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脱贫人口、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8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征缴率必须达到100%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为202111日至1231日。工作目标:1215日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其中,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脱贫人口、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征缴率必须达到100%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收期为202211日至1231日。工作目标:20226月底大头落地

)征收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豫医保〔20212号文件规定,2021征收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征收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豫人社〔20188号文件规定,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和其他已脱贫人口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鼓励引导参保群众每年度自主、动态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额度积累,实现“多缴多得”。

缴费方式

1.本地常驻居民,原则上通过乡村社保经办人员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征缴。

2.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在本地居住,不能实现集中征缴的,或者居民自愿独立缴费的,可选择采取以下方式缴纳:

1)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网上缴费;

2)到就近受理缴费业务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采取代收代缴的方式缴费;

3)到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自助缴费机缴费。

医疗保险个人自主缴费人员均需到户籍所在地村委(居委会)进行参保缴费信息登记(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并留存缴费凭证。不能到村登记的,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登记。

)工作流程

1.组织代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负责“两险”征缴工作(以下统称社保经办人员),各行政村(居委会)社保经办人员征收费款,按照征收模板进行缴费信息登记,并将缴费登记信息及时上报给各乡镇社保经办人员审核,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整理成电子版。

为确保费款安全,对征缴的费款实行“双限”报解制度,限期10天,限额10万元,各行政村(居委会)社保经办人员应将征缴的费款上交开票。

2.信息录入:社保经办人员将缴费登记信息电子版交到人社或医保部门,导入数据,生成征集流水号

3.缴款入库:社保经办人员征集流水号核对一致的进账单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开具缴费凭证,及时将费款上解入

4.缴费公示:缴费结束后,各行政村社保经办人员将缴费信息登记表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及时本村(居委会)公示

三、工作部署

1.各乡镇人民政府迅速抓好落实,指派专人负责“两险”征缴工作,按照时间进度征缴费款。征期结束后,组织好缴费公示工作。

2.医保局、人社局做好数据导入工作定期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

3.税务局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征缴费款,并及时将已征缴的费款开票入库。

4.民政局向医保局、人社局提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人员名单;乡村振兴局向医保局、人社局提供脱贫人口、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名单;残联向医保局、人社局提供残疾人员名单;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医保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人员名单,向人社局提供烈士遗属人员名单。

5.委组织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做好宣传动员、诊疗服务、待遇结算等工作,并及时向人社局提供45-59周岁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人员名单

6.教体局负责全县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督促缴费工作。

四、相关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抓紧抓细、抓好。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开展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医保局要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通报“两险”征缴工作进度,督导全县“两险”征缴工作。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或未严格落实费款安全“双限”规定而滞留挪用社保费款等行为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