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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203-2022-000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06
标  题 关于做好2022年卢氏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卢氏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办〔2022〕18号
发布时间 2022-05-0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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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卢氏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卢氏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8 09:56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卢氏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卢氏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卢政办〔202218


2022年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交需要县政府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 51件,县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32件。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就做好2022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任务

(一)人大建议

受理的人大建议51件,涉及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17件;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等方面18件;民政、社保、文化旅游、教育等方面8件;财政、公安、通讯、乡村振兴等方面8件。

(二)政协提案

受理的政协提案 132 件,反映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共32 件;反映经济建设方面的共 31件;反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共24件;反映社会管理方面的共14件;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共31件。

二、办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办理,不允许违法违纪、擅自处理。

(二)坚持实事求是。办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采取合理化建议,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认真研究解决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在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国家政策规定或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由,做好解释工作。

(三)坚持分类办理。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按照具体内容、紧迫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分类,统筹计划,突出重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力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四)坚持分级负责。县政府各主管领导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办督办;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主办;各协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办理合力。

(五)坚持务求实效。办理建议和提案,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沟通层次,采取请进来座谈交流、走出去协调商议等各种方式,坚持与代表委员“三见面”。通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达到相互信任和理解,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1.办理前主动联系,面商了解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根据交办建议和提案的内容,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办理要求下发后15日内,主动走访代表、委员,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摸清建议和提案的事由和背景,在与代表委员面商时做好记录,并经面商对象签字确认。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和提案内容,把握问题关键,找准切入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具体的时间节点、形象进度、办结时限等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报县政府督查室备案。

2.办理中积极沟通,面商讨论办理的最佳办法。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多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身上,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上,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3.办理后持续跟踪,面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民主协商的要求,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班子集体研究办复工作,使答复意见内容实在、表达准确、合理合法、格式规范。办复后,要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其是否收到答复函,并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强化督导督办。一是县政府各主管领导对领办的建议和提案要勤督导、勤调研,强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协商,促进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二是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建议、提案办理时限要求,810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分别报县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县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最迟在830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办理质量,杜绝突击办理,草草了事。三是各承办单位要加大自查力度,每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情况(数量满意程度)汇总上报到县政府督查室,直至本单位办理工作结束。四是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掌握办复进度,积极配合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部门坚持以电话询问、会议调度、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高的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明确责任、认真办理,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加强沟通、协商办理,积极宣传、公开办理,及时反馈、规范办理的工作要求,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建议提案办理的新路子,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

 

附件:

         卢政办【2022】18号文件附件1  人大代表建议目录.xls

         卢政办【2022】18号文件附件2  提案目录.xlsx

卢政办【2022】18号文件附件3 至  附件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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