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2022年度全县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大局,调动各产烟乡镇抓好今年烟叶收购工作的积极性,在全县掀起烟叶发展高潮,提高烟叶规模质量和烟农种烟效益,在确保完成基本任务的前提下,争取超额实现全年烟叶收购目标,经县政府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完成种植烟叶10万亩,收购烟叶22万担,实现产值3.2亿元、税收7000万元。
二、奖励标准
以各乡镇烟叶税收具体任务分配表确定的税收任务为奖惩基数,依据县烟草公司提供的收购报表进行考核,按如下办法兑现奖励:
(一)全年全县未完成7000万元税收目标任务,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2019年乡镇财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卢政〔2019〕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年全县完成7000万元税收目标任务,超出7000万元的部分,由县政府拿出50%用于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未完成任务的乡镇按照卢政〔2019〕5号有关规定执行。待烟叶收购工作结束后,由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出台具体奖励分配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烟叶发展信心。全县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烟叶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全县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坚持疫情防控和烟叶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建立乡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职抓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信心,明确阶段任务,全力做好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卢氏烟叶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措施落实,提高烟叶产购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烟叶生产收购作为当前中心工作之一,按照“早谋划、早决策、早发动、早实施”的要求,主动靠前、主力投入、主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时与县烟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各项政策扶持与补贴投入力度,制定保障烟叶规模、质量“双突破”的具体措施,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和烟叶发展水平,推动我县由“烟叶大县”向“烟叶强县”加快迈进,持续提升烟叶在乡村振兴中的“含金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力争超额完成目标。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负责维护本地烟叶收购秩序,引导烟农按照“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制度有序交售烟叶,保证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督导调度力度,抽调专人设卡堵截,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烟叶行为,确保税源不外流。县烟草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烟站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政策标准,做到能收则收、应收尽收,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争取超质超量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种植面积、收购量、产值、税收等目标任务,全力做大做强我县烟叶产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