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24日
卢氏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
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的扩散,消除潜在隐患,尽快拔除疫点,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卢氏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卢政〔202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2022年秋季普查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情况
卢氏县地处河南西部边陲,县域总面积4004平方公里,辖9镇10乡,232个行政村、39个居委会,总人口38万。全县有林地面积386.6万亩,活立木蓄积120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0.35%。其中以油松、华山松、白皮松为主的松林面积59万亩。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018年6月,卢氏县瓦窑沟乡瓦窑沟村、下河村和朱阳关镇漂池村确定发生了松材线虫病。2019年秋季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时,发现狮子坪乡发生了松材线虫病。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结束后,上报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4709亩。
2022年10月,卢氏县林业局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上报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3693亩,死亡松树7856株,其中病死松树2962株,涉及2个乡镇,6个行政村,12个小班。分别是瓦窑沟乡瓦窑沟村15、39、40、44、75、96、99号小班,里曼坪村16号小班,下河村17号小班,观沟村80号小班;狮子坪乡钱庄村19号小班,颜子河村63号小班。
二、目标与责任任务
(一)防治目标。到2023年底,松材线虫病疫木应除尽除,疫木除治率达到100%;朱阳关镇实现全年无疫情,拔除疫点;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3693亩,病死树2962株全部除治完毕。
(二)责任任务。实施疫木除治责任主体为疫区乡镇,目前为瓦窑沟乡、狮子坪乡、朱阳关镇。疫区乡镇开展除治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除治,疫情小班及周边死亡松木确保全部清理,疫木除治包括2022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已发现的病死松树2962株,以及后续又发现的枯死松树,除治面积达4709亩,除治率达到100%;在松褐天牛成虫羽化盛期喷药防治2—3次,累计防治面积达到1.5万亩;在疫情小班及周边悬挂松墨天牛诱捕器共100套,并由专人负责;在“集中除治”后对新发生的枯死、濒死木采用“即死即清”进行除害处理。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以防控目标为导向,依据全县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和传播规律等,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动态区划,将全县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疫区划为除治区,将全县疫情发生乡镇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分为重点预防区。
1.除治区:瓦窑沟乡、狮子坪乡、朱阳关镇。
2.重点预防区:国有卢氏林场、双槐树乡、五里川镇、汤河乡、徐家湾乡、官坡镇、潘河乡、木桐乡、双龙湾镇、横涧乡、沙河乡、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范里镇、杜关镇、官道口镇。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采用择伐清理的方式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除治,分为“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2种方式。
“集中除治”即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一般是当年11月至翌年4月)采伐清理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即死即清”为集中除治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时,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的方式。
(1)前期准备。2022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疫木除治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调查濒死、枯死木基础数量、确定除治范围、制定实施方案、组建疫木除治专业队以及技术培训等。
疫木除治施工由乡镇组织专业施工队或公开招标产生施工公司,由其组建施工专业队,每支施工专业队人数视具体任务量和除治时间而定,原则上不宜超过30人。施工专业队所有人员须经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在指挥部工作人员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施工。
(2)除治时间。文件印发之日—2023年9月30日,分“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文件印发之日—2023年4月30日,采用“集中除治”的方式,全面清理除治范围内濒死、枯死木。在疫木除治过程中,如发现枯死木数量有所增加,须经卢氏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才能一并除治,严禁擅自除治,严格控制濒死木标准,以免造成滥伐。其中,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10日,为“集中除治”检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30日,为“集中除治”质量验收阶段。
第二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9月30日,采用“即死即清”的方式,对“集中除治”结束后又零星出现的枯死、濒死松木进行除害处理。
(3)除治范围。除治范围是指疫情小班内和距疫情小班边缘2000米范围内全部枯死木、濒死木。涉及瓦窑沟、狮子坪2个乡镇,6个村,103个小班,2872.04公顷,2962株。其中,瓦窑沟乡涉及瓦窑沟、下河、里曼坪、观沟4个村,92个小班,2549.04公顷,2700株;狮子坪乡涉及钱庄、颜子河2个村,11个小班,323公顷,262株。为继续巩固朱阳关镇疫木除治工作,也将其纳入除治范围,除治面积是538公顷。
(4)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规定的技术标准。
①全部伐除松材线虫病疫木并就地粉碎或焚烧,采伐或打截径材、枝材时必须使用手工锯或油锯,严禁使用斧头或砍刀。
②伐桩不得高于5cm,采用覆膜处理,主要措施是剥去伐桩树皮,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片1—2粒,用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
③必须于采伐当天清理干净疫木的径材、梢材和直径1cm以上的枝材等,运至疫木粉碎机处按要求粉碎或就地焚烧,就地焚烧的必须确保用火安全。
④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
(5)除治措施。为保障疫木除治率达到100%,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木除治工作:
①做好疫木除治施工专业队的人身安全保护,磷化铝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发放,每天发放数量要做好登记,当天未用完的应交回保管责任人。
②伐除粉碎松材线虫病疫木要由施工专业队在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指挥监督下完成,必须在普查人员指认下进行择伐,不得皆伐,并由监督人填写濒死枯死松木采伐记录表(附件2)。
③有条件的可将疫木粉碎机运至山场粉碎疫木,若不能将疫木粉碎机运至山场的,也要将疫木粉碎机运至疫木采伐所在小班最近的合适位置,严禁将疫木粉碎机放置在没有疫情的行政村或小班,由除治小组监督人监督疫木粉碎,填写濒死枯死松木粉碎记录表并拍照存档(附件3)。疫木粉碎机应固定专业人员操作,运至疫木粉碎机处的疫木交由粉碎专业人员粉碎,不得由除治小组自行粉碎。
④疫木所处位置立地条件极差,确实不便于粉碎的,采伐后可以在监督人监督下就地焚烧,由监督人填写濒死枯死松木焚烧记录表并拍照存档(附件4),但必须保证人员人身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
⑤每支疫木除治施工专业队应分成若干个除治小组,采伐、处理伐桩、清理枝丫材以及运输至疫木粉碎机处均应由除治小组在监督人全程监督下完成。
⑥每个疫木除治小组应配备一名指挥部工作人员作为监督人,履行监督职责。严禁滥伐、少伐、少粉碎、粉碎焚烧不彻底等;严禁疫木流失、变卖、使用等。
⑦疫木除治小组监督人不得固定于某一个除治小组,应实行无规律轮换制度。
⑧疫木除治时应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村进行,一村除治完经监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村的疫木除治,一村采伐疫木数量少时可两个村同时进行,严禁全乡镇各村同步进行。
⑨疫木除治工作结束后,乡镇政府应组织工作人员对疫情村群众房前屋后进行详查,发现有枯死松材的应立即粉碎或焚烧。
2.媒介昆虫防治
(1)飞机防治。在6月—9月松褐天牛成虫羽化盛期,采用2%微囊悬浮剂噻虫啉药液进行飞防,主要飞防区域为瓦窑沟、狮子坪、朱阳关等疫情乡镇。
(2)人工打药防治。对于零散松树,不适用于飞机防治的可进行地面人工打药防治。
3.检疫封锁
(1)疫区封锁。严禁疫区松木商品性采伐运输的审批,严禁疫区松苗木跨境运输审批,严禁疫区松科植物及其产品、包装材料和相关运输工具进入我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疫木外运,严禁在疫区开展采脂、修枝、间伐、砍柴、采矿等破坏松木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区内非法经营、加工利用疫木及其制品。
(2)道路封锁。在“集中除治”期内,为防止疫木跨境流失,可在朱阳关镇岭东村、瓦窑沟乡高河村设置松材线虫病临时检查站,加强松材线虫病检疫检查工作。
(三)监管措施
主要以疫情乡镇为责任主体,组织辖区内护林员等相关人员做好常规监测。
1.加强检疫检查及执法工作。卢氏县森防站对辖区内涉松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定期检疫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开展检疫执法工作,采取措施实行检疫封锁。
2.加强疫情监测工作。检疫监测率必须达到100%,监测工作覆盖全县59万亩松林资源。
①日常监测。乡镇组织护林员对辖区内所有松树进行监测,每月至少一次,重点是除治区。监测方法为踏查,发现有疑似木的要进行详查并取样鉴定,并及时向县森防站汇报。
②专项普查。开展秋季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范围是辖区内所有松林,重点是除治区,外业普查任务主要由19个乡镇和国有卢氏林场分别组织人员完成,时间为9—10月。普查方法为踏查和详查,疫情小班要进行详查,发现有疑似木的要取样鉴定,普查结果由卢氏县森防站汇总上报。
(四)档案管理
根据卢氏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并由专职人员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治档案管理。档案主要内容有: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资料。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集中除治”质量验收。应在4月30日之前完成,由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验收前应编制验收办法,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依据每天采伐记录表,实地检查伐根数量及伐根处理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记录数和实地伐根数量不符者不合格;伐根处理未达到技术要求者不合格;伐区内松径材、枝丫材清理不彻底者不合格。
2.检查粉碎记录表或焚烧记录表,粉碎记录表或焚烧记录表数量之和与采伐记录表不符者不合格。
3.检查疫木焚烧记录表,焚烧记录表和实地严重不符者不合格,如焚烧记录表记录焚烧株数较多,实地没有焚烧痕迹或痕迹较少,明显不相符。
4.检查疫区群众房前屋后,发现有松材的不合格。
全县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质量验收后,计算出验收合格率,通报检查验收结果,并责令相关乡镇及时整改,对其除治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即死即清”质量验收。“即死即清”应在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每次除治清理后及时检查验收。
五、经费预算
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资金230万元,由县本级财政承担。其中,疫木除治费160万元,媒介昆虫防治费30万元,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费15万元,临时检疫哨卡费10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15万元。
(一)疫木除治费。总计160万元,以单株除治费用平均价乘以验收合格总株数计算总价。
(二)媒介昆虫防治费。总计30万元,飞机防治费用20万元,地面人工打药防治费10万元。
(三)松材线虫病普查费。总计15万元,包括松材线虫病日常普查和秋季专项普查。
(四)临时检疫哨卡费。总计10万元,包括哨卡房租、水电办公和人员工资等费用。
(五)宣传培训等费用。总计15万元,包括技术培训、样品鉴定、联防联治、防治宣传、检疫执法、方案论证、检查验收以及临时用工劳务费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除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发生暴发性、危险性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除治”。为有效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除治工作,卢氏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为副指挥长,相关县直单位及19个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卢氏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各乡镇要切实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松材线虫病疫情的监测,每月20日前向县林业局报告,一旦发现枯死松树要及时采样送检。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安排防治资金,确保防控除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专账,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同时要加大对松材线虫病检疫监测和疫木除治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多层级、多渠道、多形式的防控除治资金投入体系。
(三)强化群防群治。广泛开展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和防控意识,加大与相邻市、县联防协作力度,强化信息交流共享,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新局面。
(四)强化检查督导。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和有关法规政策,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林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由林业部门牵头,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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