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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203-2023-00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18
标  题 关于印发《卢氏县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办〔2023〕14号
发布时间 2023-07-2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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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15:13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718

 

卢氏县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78号)要求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统筹考虑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为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支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协同推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因地制宜、分批实施、群众自愿、权益保障、先易后难”的原则,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潜力,统筹规划,综合整治,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切实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资金。

二、任务目标

计划实施6000亩拆旧复垦指标任务,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和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政府按照县政府下达的调剂任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方案编制和拆旧复垦工作,尽快对确定为可复垦的建设用地进行实地勘测,根据勘测成果编制年度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备案,县政府批准,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复垦,每年9月底前完成复垦验收工作。

复垦工程必须有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实施,确保旧房拆除地块复垦位置准确,四至边界清楚,工程建设内容与复垦规划相一致。旧房拆除复垦地块质量要达到:

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最新三调数据,建设用地复垦规模大600平方米,项目区不能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区坡度小于25

净:复垦地表上的砖瓦、木料和原房屋基础基石等建筑物要拆除清除彻底,并及时清运干净;

平:复垦地表要平整,有一定坡度的地块应采取梯田平整方式,自然坡10°以上的不能随坡就坡,对高差较大的田坎要采取护坡等加固措施;

厚:翻耕深度和耕作层厚度至少要达到50厘米,耕作层土壤应满足耕种条件,并及时进行耕种。对因雨水冲刷等原因造成耕作层破坏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补缺补差;

细:复垦地表土地不能板结,土质要疏松细密,没有未打碎的“土疙瘩”;

管:在实施整治复垦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旧房拆除复垦后,要尽快明确耕种和管护主体,加强后期管护。

、资金管理

实施卢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县财政按照每亩7万元拨付乡镇政府资金,用于协作单位技术服务、项目区内房屋拆除、地表附属物赔偿、垃圾清运、土地复垦、工作经费、搬迁后续发展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支出。

各乡镇政府复垦方案备案后,可向县政府申请先行拨付每亩1-2万元,用于前期工作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进度拨付资金。

五、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和拨付;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乡政府对辖区内项目地块进行初选,核定申报条件,项目立项申报、技术指导,下达立项批复;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及时督促整改验收反馈问题,整理资料自然资源厅复核

各乡镇政府: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乡组织开展土地复垦。复垦工程完工后,乡政府聘请技术协作单位对复垦区域面积进行测量,对复垦耕地质量进行评估,出具耕地质量等别评估报告,确定复垦规模和耕地质量等级。符合标准的,政府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

技术协作单位:负责项目测量、规划设计、工程复核、重估、验收、交易、备案、技术咨询服务、资料汇总报件等全程服务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搭台、部门协助、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

(二)加强统筹指导。农村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政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县自然资源局要明确领导、股室分包乡镇,全程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技术指导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前谋划,严密组织,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县农村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缓慢、配合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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