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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203-2024-0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8-29
标  题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办〔2024〕18号
发布时间 2024-09-0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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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7 15:35 来源:卢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我县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9人,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县编委会研究意见,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量化评分选岗的方式进行。16名退役士兵安置到空编较多的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另有3名同志放弃安置到事业单位,自愿安置到中央驻豫企业及部分省属企业。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退役士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选岗结果,通知各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接收安排工作,并通知安置对象按时到接收单位报到上岗。

二、承担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出安排工作介绍信7天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及时为退役士兵办理入职入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等手续。工资待遇从20249月发放。

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接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任务的单位,承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卢氏县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确认表

卢氏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退役士兵选岗确认表

选岗范围

选岗单位

岗位

人数

选岗人

姓名

备注

一级上士和二级上士乡镇全额拨款事业

横涧乡人民政府

1

张  强


横涧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

李敏敏


文峪乡人民政府

1

韩孟鑫


文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

揣帅延


东明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1

王权新


东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

王  帅


城关镇人民政府

1

杨强强


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

李玉帅


卢氏县范里镇人民政府

1

宋桂丰


双龙湾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1

张  杰


双龙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

崔小龙


沙河乡平安建设办公室

1

秦玺成


沙河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

牛龙啸


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1

陈冰鑫


卢氏县五里川镇人民政府

1

王  栋


卢氏县朱阳关镇人民政府

1

刘鹏飞


中央驻豫企业及部分省属企业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1

朱  鑫


卢氏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1

奚  淼


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1

王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