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卢氏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有关精神,加强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卢氏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玺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维华(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副局长)
杨 乐(县环保局局长)
卫金鸽(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统计局、工商质监局、地税局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杨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各乡镇应按照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