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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卢氏县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基础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5〕83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5〕46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社会资源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7〕62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门峡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六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三政办文2017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卢氏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全面提高5G网络覆盖能力,不断提升我信息化水平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卢氏县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关事宜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杜长宴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莫帅林(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员单位:县工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交通运输局林业、产业聚集区、铁塔公司卢氏县办事处、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卢氏分公司、联通公司卢氏分公司、电信公司卢氏分公司19个乡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铁塔公司卢氏县办事处,张朝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三门峡市域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三政文201644号统筹安排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加快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中的选址难问题;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定期收集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例会解决基站建设维护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跟踪督查领导小组相关决策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

3.落实和协调在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各单位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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