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卢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卢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孙会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彭海峰(县政府办主任)
符永卫(县发改委主任)
雷军华(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牛建斌(人行卢氏县支行行长)
成员单位:发改委、县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政府办、金融办、法制办、教体局、民政局、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旅发委、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符永卫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指导、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决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