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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卢氏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3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卢氏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督办意见和省市林业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卢氏县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张晓燕  县政府县长

常务指挥长:张光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 长:宋福栓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杨耀午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东旺  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纪委监委、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文广新局、工商质监局、审计局、旅发委、气象局、森林公安局、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及19个乡镇。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林业局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防控方案制定、虫情监测、宣传发动、技术指导与培训、协调建立防控队伍、督导检查和组织验收等工作。

已发生疫情的瓦窑沟乡、朱阳关镇,要成立相应指挥部,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本辖区防控和除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病死、濒死松木清理根除的施工组织,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并健全防控工作档案资料备查。其他乡镇也要做好本辖区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防控除治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确保本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县文广新局、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要对施工建设中的广播电视发射台、输电线路塔(杆)、移动通讯发射站及电线、电缆等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回收、登记,严禁将各类松木制品或包装材料遗弃野外。

县旅发委负责督促各景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景区在建或拟建小木屋、栈道等基础设施需要调入松材时必须有检疫证。

县住建局、工商质监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建材企业、商业门店等所有松木制品及包装材料的管控。

县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防治资金的使用。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要加强林政管理,强化疫木源头监管和检疫执法,严禁疫区松木制品、松木包装材料入境,必要时对持有检疫证入境的松木制品及调入的苗木进行复检。对引起疫情危险的,将根据“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认定标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卢氏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卢政办〔201771号)要求,协同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