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同志及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由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同志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负责同志及成员单位通知如下:
一、卢氏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钧(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靳 军(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政府办、纪委监委、宣传部、教体局、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人武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卢氏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李锦屏(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县妇联会、政府办、政法委、文明办、县直工委、发改委、卫健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扶贫办、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计局、总工会、团县委、残联、教体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会,妇联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卢氏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县政府各位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发改委、教体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金融工作局、税务局、气象局、人防办、盐业局、档案局、县国家保密局、史志办、供销社、烟草公司、医疗保障局、人行卢氏县支行、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规划组、技术组、标准组、法治组、督查组、咨询组7个保障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1.精简行政审批组。组长单位为县委编办,成员单位为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等审批职能部门。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交易登记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持续推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改革,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2.优化营商环境组。组长单位为县发改委,成员单位为行政服务中心、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民政局、金融工作局、国网河南卢氏县供电公司。
负责牵头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化水平,大幅压缩破产案件审理时间。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3.激励创业创新组。组长单位为县发改委,副组长单位为县人社局,成员单位为县委编办、教体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成员单位为县委编办、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等各审批职能部门。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完善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5.改善社会服务组。组长单位为县政府办,成员单位为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委。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并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汇报,有关文件的研究出台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四)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1.综合组。组长单位为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审批服务便民化政策措施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推进落实工作;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评价评估;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与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完成县政府和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规划组。组长单位为县委编办。负责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总体方案设计,根据中央、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明确责任分工。
3.技术组。组长单位为县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对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技术专家,全面推进县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多方利用,为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提供技术支撑。
4.标准组。组长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开展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标准化工作,制定政务办事“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等工作的地方标准,为各部门相关改革工作的标准化提供指导。
5.法治组。组长单位为县司法局。负责对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6.督查组。组长单位为县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审批服务便民化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各乡镇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7.咨询组。组长单位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梳理研究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合理提出意见建议,疏通破解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及时、全面搜集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研究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推动我县形成不间断征集办事堵点、畅通问题及反馈渠道的常态化机制。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负责同志替补履责,不再另行发文。
四、卢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县政府各位副县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卢氏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燕(县长)
副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卫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荀旭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教体局、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土地收储中心、教体局、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卢氏县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一)卢氏县招生委员会
主 任:李卫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教体局、政府办、纪委监委、宣传部、县国家保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邮政局、卢氏电信分公司、卢氏联通分公司、卢氏移动分公司、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卢氏县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卫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教体局、政府办、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安局、县国家保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卢氏县减灾委员会
主 任: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政府办、纪委监委、人武部、宣传部、扶贫办、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审计局、税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气象局、红十字会、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卢氏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政府办、文明办、民族宗教事务局、司法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民政局主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卢氏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荀旭灿(副县长)
樊卫星(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政府办、纪委监委、司法局、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审计局、土地收储中心、信访局、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卢氏县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樊卫星(副县长)
成 员:县人社局、发改委、教体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计局、水利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税务局、扶贫办、金融工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农机总公司、团县委、妇联会、人行卢氏县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卢氏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樊卫星(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残联、妇联会、总工会、团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卢氏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樊卫星(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县委编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十三、卢氏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樊卫星(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十四、卢氏县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人行卢氏县支行、卢氏电信分公司、卢氏联通分公司、卢氏移动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金融工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卢氏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卫振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金融工作局、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行卢氏县支行、银监办、卢氏移动分公司、卢氏联通分公司、卢氏电信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金融工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卢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金融工作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人行卢氏县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卢氏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郭军文(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扶贫办主任)
郭伟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政府办、财政局、扶贫办、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十八、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主 任: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政府办、纪委监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县委编办、审计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九、卢氏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伟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卫振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政府办、财政局、人社局、气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总工会、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卢氏分公司、运输公司、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中石化卢氏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卢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荀旭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住建局、统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一、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荀旭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政府办、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残联、卢氏农商银行、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二、卢氏县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燕(县长)
副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伟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政府办、纪委监委、扶贫办、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农发行卢氏县支行、18个乡(镇)政府(城关镇除外)。
领导小组设组织协调组、项目实施组、要件办理和程序服务组、征地拆迁及环境协调组、检查督导组5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三、卢氏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组 长:张晓燕(县长)
副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蔡小卢(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政府办、统计局、人社局、发改委、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体局、生态环境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
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局长兼秘书长。
二十四、卢氏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燕(县长)
副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蔡小卢(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人社局、林业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教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税务局、商务局、烟草公司、邮政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五、卢氏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小卢(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政府办、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局、法院、检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六、卢氏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小卢(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政府办、纪委监委、公安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人社局、民政局、金融工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人行卢氏县支行、卢氏电信分公司、卢氏移动分公司、卢氏联通分公司、各乡镇政府。
二十七、卢氏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燕(县长)
副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纪委监委、宣传部、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扶贫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十八、卢氏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燕(县长)
副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教体局、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九、卢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政府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林业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税务局、扶贫办、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人行卢氏县支行、农行卢氏县支行、卢氏农村商业银行、寿险公司、财险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卢氏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五里川镇政府、朱阳关镇政府、汤河乡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一、卢氏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燕(县长)
副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县委编办、烟草公司、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十二、卢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政府办、纪委监委、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教体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公安局、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三、卢氏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靳 军(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政府办、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烟办、烟草公司、东明镇政府、官道口镇政府、杜关镇政府、范里镇政府、官坡镇政府、木桐乡政府、潘河乡政府、沙河乡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四、卢氏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政府办、民政局、公安局、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教体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社、人防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国网卢氏供电公司、烟草公司、卢氏电信分公司、卢氏联通分公司、卢氏移动分公司、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五、卢氏县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
主 任:樊卫星(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名单: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六、卢氏县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长宴(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政府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产业聚集区、铁塔公司卢氏县办事处、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卢氏移动分公司、卢氏联通分公司、卢氏电信分公司、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铁塔公司卢氏县办事处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十七、卢氏县农村物流网络体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郭伟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兴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翟新朝(县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
杜长宴(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单位:县商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邮政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十八、卢氏县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翟新朝(县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单位:县商务局、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行卢氏县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九、卢氏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新朝 (县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单位:县商务局、政府办、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十、卢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张晓燕(县长)
副 主 任: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人武部、团县委、妇联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编办、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烟草公司、气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社、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国网卢氏供电公司。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十一、卢氏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兴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办、县委编办、统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农发行卢氏县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十二、卢氏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兴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农发行卢氏县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十三、卢氏县矿产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县矿产品税费管理“一站式”协调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十四、卢氏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政府办、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十五、卢氏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主 任:葛云文(县住建局副局长)
副主任:张 峰(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指导、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