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卢氏县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土壤污染,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卢氏县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荀旭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帅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乐(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局长、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粮油流通储备管理中心分管同志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组织推进我县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并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协调其它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我县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协调、推进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公开通报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