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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701-2022-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人社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卢氏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3-03 14:59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卢氏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14:59 来源:人社局

各用人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规定,现就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公布的二类地区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月,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小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21月1日起执行。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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