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残疾人证办理信息公示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豫残联[2020]35号)有关要求,经2021年3月25日至30日县第二人民医院鉴定医师评残通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实名反映。
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0398-7881138
残疾人证办理公示.xlsx
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