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对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下达2021年(实补2020年)卢氏县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根据豫财科〔2021〕59号文件,《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详情附件〉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实名反映。
科技规划综合股:0398-2352888
机关纪委:0398-2352878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pdf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