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测试期间暂停服务的公告
2021 年11月18日18时起,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网点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全市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费用结 算服务; 11月25日8时起,所有医保服务全面恢复。
二、业务办理影响
平台测试期间,全市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主要包括职工和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费用报销和 信息查询等服务。
三、业务办理指南
(一)申报缴费业务
服务暂停期间,参保单位和参保城乡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税大厅 正常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服务恢复后,如遇特殊情况,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手工到账业务。
(二)就医购药业务
服务暂停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 购药及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特定药品等待遇的 参保患者,请合理安排就医购药时间。
(三)本地报销业务
1.11 月18日18时前,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将医保在院病人统一转为自费病人,待服务恢复后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 务。建议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2.服务暂停期间,符合出院标准的本市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 手续,待服务恢复后在原就医医疗机构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业务;新住院的本市参保人员先自费登记入院,待服务恢复后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务。
(四)异地就医业务
1.11 月18日18时前,本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待服务恢复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 报销手续。患者自费出院,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服务暂停期间,参保人员需转往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 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先自费办理住院,待服务恢复后7个工作日内, 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转出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出院时直接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3.服务暂停期间,异地门诊重特大疾病患者先行自费结算,待 服务恢复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五)异地参保人员住院业务
1.11 月18日18时前,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将异地参保人员统 一转为自费病人,待服务恢复后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 务。符合出院标准的异地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2.服务暂停期间,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符合出院标准的, 自费办理出院手续,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 行报销; 新入院的异地参保人员先自费登记入院,待服务恢复后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务,如遇特殊情况,患者可先行自费出院,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请全市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医保业务办理时间,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
衷心感谢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0398-2115822
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0398-2773363、2773373
卢氏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0398-7182778
2021 年1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