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卢氏县见义勇评定委员会评定,拟确认高平礼、杨强强同志在二起救人事件中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卢氏县见义勇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 系 人:吕佳霖
联系电话:0398-3687030
联系地址:新源路公安局322办公室
附件1.高平礼同志主要事迹材料.docx
附件2.杨强强同志主要事迹材料.docx
卢氏县见义勇评定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