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10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委行政审批部。
电话:0398-5153816
通讯地址: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虎山路中段蜂产业园南门口(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卢氏叁和隆祥食品有限公司预制菜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2023年7月10日 | 报告表/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叁和隆祥食品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林海兴华院内5号厂房,拟投资8603.64万元,建设预制菜制品车间生产线一条,速冻食品车间生产线一条,建筑面积7200m2,建成后年产小酥肉850吨、盐酥鸡850吨、黄金脆骨串1150吨。 |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油炸废气经“集气罩+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要求;喷码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卢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卢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2m2;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香菇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废油收集后外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油墨盒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