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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4 17:36 来源: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目前《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向社会公众公开环评(征求意见稿)全本,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铜选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由于矿区矿石铜品位下降,现有工程不能达到产能的要求,为满足产能要求,建设单位拟新增堆浸场地,在现有厂房内新增破碎、萃取、电积工序,进行扩建。新增颚破两段、除尘器、增加电积槽、整流设备、阳极板、喷淋泵、萃取设备密闭罩棚、料液输送管道等设备,扩建后,可处理低品位氧化铜矿石16万吨

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PQZ3xkxz_hSiDy2unU8qQ?pwd=durq

提取码:durq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发邮件或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3603817073,电子邮箱:1131439106@qq.com

通讯地址: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其他工业企业职工、相关职能单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5wVR9RWHAotlJ-34TlrJw?pwd=my45

提取码:my45

公众提出意见形式、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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