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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053-2021-002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21年9月29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9-29 15:14

关于2021年9月29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9 15:14 来源:卢氏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929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86209

传真:03987886231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河南东浩实业有限公司弃渣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2021929

报告表/山东希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东浩实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产瓦窑沟乡瓦窑沟村和耿家店村,项目建成后年产50万吨砂石料。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物料装卸扬尘,生产过程中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给料机进出料口、颚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圆锥破碎机进出料口加装集气罩,物料中专料仓进行封闭上方设置抽风口,收集的粉尘经集气管道送至一台覆膜滤袋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反击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加装集气罩,一次筛分机和二次筛分机均进行封闭上方设置抽风口,收集的粉尘经集气管道送至一台覆膜滤袋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车间封闭,设置封闭式皮带廊道、厂区车间道路全硬化,车间内设置固定喷干雾抑尘装置,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废气排放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

(二)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石料加工厂设置一座180m3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石料加工厂和产品堆放场各设置一座15m3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石料加工厂西南角设置一座1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产品堆放场东南侧设置一座13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石料加工厂生活区设置11m3隔油池+4m3化粪池,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产品堆放场设置旱厕,员工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肥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和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沉淀池污泥在压滤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砖厂利用;除尘器收集尘作为石粉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和管理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内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和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河南东浩实业有限公司弃渣废石综合利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