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17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关于2021年12月17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86209
传真:0398-7886231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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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中锦园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连翘香菇各5000吨建设项目(一期) | 2021年12月17日 | 报告表/石家庄腾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中锦园实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连翘香菇加工项目,位于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南区的农副产品加工片区,河南中锦园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卢氏县产业集聚区虎山路1号建设年加工连翘香菇各5000吨建设项目。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拟建设干连翘生产线2条、香菇脆生产线1条,年加工鲜连翘3200吨、鲜香菇500吨。
|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废气主要为风选除杂废气、蒸汽发生器燃料燃烧废气、以及职工餐厅油烟废气。其中风选除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滤袋收尘器收集,不外设排气筒;蒸汽发生器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料燃烧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要求;职工餐厅油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等,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 (二)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1座8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工艺,生活废水采用隔油池(2m3)+化粪池(10m3)进行预处理处理,厂区总排口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卢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榨油、废油桶、挑选废料、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废:本项目厂区设置1座固废暂存间(100m2),废榨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给有资质的废油脂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油桶经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挑选废料、废包装物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和管理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厂区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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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锦园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连翘香菇各5000吨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