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16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传真:0398-7886231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1 | 卢氏天雨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98万吨石灰岩项目 | 2022年9月15日 | 报告表/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天雨矿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卢氏县五里川镇温口村,为电石用石灰岩开采项目,采用露天开采,设计开采规模98万吨/a。矿区面积:0.3746km2; 开采面积:0.0972km2,开采深度由+1065至+870m标高。 开拓运输方式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设计利用储量为石灰岩744.30万吨;可采储量为721.97万吨,损失量为22.33万吨; 矿山总服务年限为9.6年,生产服务年限7.6年,基建期为24个月。 主要建设1个露天采场,在矿区范围内自然荒沟设置1处废石场,设置1个表土临时堆存区和1处办公管理区。 |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凿岩使用钻车自带捕尘装置,同时配制2台雾炮;爆破采用水封爆破;铲装作业采取洒水和喷雾措施;废石场堆存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废石卸车采用洒水抑尘;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采用全密闭运输;表土堆存采用防风抑尘网或塑料雨布覆盖,项目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露天采场收集雨水和员工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露天采场收集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项目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范围内植被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项目矿石运输采用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表土、废石、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表土吨包袋装后运至表土临时堆存区,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废石大部分外售,不能外售部分堆存至废石场;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生态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开采方式,未开采完但已剥离采面采取覆盖抑尘网,已开采完毕台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采用覆土、绿化、播撒草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