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8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关于2023年5月8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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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华铁路五里川镇毛坪村弃渣场渣石开发利用项目 | 2023年5月8日 | 报告表/深圳市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 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在卢氏县五里川镇毛坪村建设蒙华铁路五里川镇毛坪村弃渣场渣石开发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生产工艺为:采装--上料--破碎--筛分--洗砂--成品。 |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采装粉尘采用水喷淋装置进行抑尘;上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用过1根15m高(TA001)排气筒排放;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用过1根15m高(TA002)排气筒排放;成品库顶部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排放浓度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洗砂工序。厂内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项目设置一间40m2泥饼暂存间,用于暂存泥饼,定期用于弃渣场裸露地表覆土绿化;袋式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作为石粉进行外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固废: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5m2用于暂存设备运维产生的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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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氏县范里镇涧底沟矿区年加工20万立方米石料改建项目 | 2023年5月8日 | 报告表/深圳市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元通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元通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卢氏县范里镇涧底沟矿区年加工20万立方米石料改建项目主要是主要是拆除现有工程1#破碎站生产车间内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1条年产20万立方米砂石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拆除现有工程2#破碎站生产车间内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改建为原料库。总投资330万元,环保投资85.5万元 |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台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用过1根18m高排气筒(TA001)排放;中转料仓粉尘、一次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台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用过1根18m高排气筒(TA002)排放;二次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台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用过1根18m高排气筒(TA003)排放;三次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台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用过1根18m高排气筒(TA004)排放;原料仓库、成品车间均为全封闭车间,顶部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上料斗三面封闭并在顶部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排放浓度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附录A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袋式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作为石粉进行外售;沉淀池泥沙经压滤机压滤后用于矿山覆土绿化;弃土暂存于成品车间弃土区,定期运输至矿山用于覆土绿化使用。 危险固废: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5m2用于暂存设备运维产生的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卢氏县范里镇涧底沟矿区年加工20万立方米石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