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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7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7 09:01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作者:

关于202367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蔡家锂矿采选工程(改建)

202367

报告/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

 

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蔡家锂矿位于河南省卢氏县官坡镇蔡家沟脑一带,矿区总体呈北西南东向展布,西起大西沟梁以西,向东经程家院至三道沟以东,东西长2100m,南北宽200400m,面积0.48km2最大程度利用矿区内所有矿产资源,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经过论证,在保持矿区范围及开采标高不变的情况下,根据新探明的矿体分布情况及矿石资源储量重新对矿区资源开发进行设计,开采规模扩大至30t/a,矿山服务年限增加至9年(含1年建设期),同时配套新增建设一座30t/a选厂。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一)废气防治措施:1)井下采矿废气通过采取湿式凿岩、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由回风井排出的井下废气中粉尘浓度小于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2)充填站废气各矿段充填站水泥仓废气经各自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3)选矿废气破碎废气采用1台袋式除尘器(覆膜滤袋)处理。筛分废气采用1台袋式除尘器(覆膜滤袋)处理。试化验室废气采用1台袋式除尘器(覆膜滤袋)处理。(4)装卸运输扬尘装卸运输无组织扬尘控制措施如下:矿石、废石、尾矿装卸应在封闭仓库内进行,不得露天堆放和装卸,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仓库四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仓库出口设卷帘门;工业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定期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抑尘;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闲置裸露空地绿化。(4)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 标准小型1.5mg/m3 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采矿生产,多余的经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外排。矿井涌水处理站采用“斜管沉淀+无阀滤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2000m3/d。充填体泌水、选矿废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及化验室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矿山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第1年废石外售,其余时段废石充填井下采空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尾矿将全部外售建材厂做建材,尾矿在选厂经浓密压滤后在尾矿中转池暂存,及时外售;尾矿中转池外侧封闭,顶棚遮盖,池体采取防渗措施。除尘灰主要来源于选厂废气处理,全部返回选矿。充填站除尘灰主要来源于水泥仓物料输送过程及搅拌桶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全部返回充填站充填。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在选厂危废暂存间暂存,一定时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试化验室废酸碱及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车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2

 

 

丹江口水库上游卢氏县老灌河源头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202367

报告/郑州富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卢氏县五里川镇人民政府、卢氏县双槐树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为丹江口水库上游卢氏县老灌河源头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卢氏县五里川镇、双槐树乡。主要内容包括双槐树乡和五里川镇境内老灌河及支流,通过河流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生态湿地及其他配套等生态工程措施进行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

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一)废气防治措施: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设置施工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头,进行湿法作业;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需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施工物料需集中堆放并加盖蓬布;渣土车辆需密闭运输;采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并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二)废水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经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晾晒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沙石料场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间要注意清扫地面,清理土料、粉尘、渣土等,河道开挖及物料运输过程中避免这类物质进入河道进而影响地表水环境。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四)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能回收利用的废建筑材料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底泥经晾晒后,吊运至运渣车外运处理

 

 

 

 

 

 

 

 

 

3

 

 

三门峡泰帮农牧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项目

202367

报告书/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峡泰帮农牧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繁育区5个,保育区1个,公猪站1个;配套设施包含洗消中心1个、检测化验中心1个、销售中转区1个、污水处理设施1套、无害化处理设施1套。项目达产后实现纯种母猪存栏1.2万头,年出栏种猪9万头,商品仔猪15万头(本项目所称商品仔猪为公仔猪,种猪为母仔猪)。养殖场粪污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通过管道引至粪污处理区污水处理系统固液分离后,废水经黑膜沼气池处理后沼液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猪粪及沼渣采用发酵工艺生产有机肥基料,沼气进行安全燃烧。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一)废气防治措施:(1)猪舍恶臭采用控制饲养密度,并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理猪舍,猪粪、污泥等应及时加工或外运,尽量减少其在场内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搞好场区环境卫生,采用节水型饮水器,猪舍及时冲洗,绿化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产排,恶臭去除效率可到到80%;(2)污水处理区及堆肥区恶臭收集后一同经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治理后,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3)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先经设备内部冷凝器冷凝,冷凝水进入黑膜沼气池,废气经负压引风由抑臭菌液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治理后,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4)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由于无法利用,经净化后采用火炬进行安全燃烧。。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固液分离废水、猪粪带入废水、无害出车间除臭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无害出处理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废水产生量为73886.48m3/a。废水经黑膜沼气池处理,产生的沼渣通过管道直接经泵回流至固液分离机,与养殖粪污废水一起再次进行固液分离,经黑膜沼气池处理,沼液作为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目在运行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科学饲养,降低猪由于饥饿产生的猪叫声;同时,在营运期合理设置存栏量降低因猪只过多产生的应激反应,夏季高温季节对猪舍进行水帘风机降温,降低因高温产生应激反应;在项目仔猪出栏时通过密闭的转猪通道直接进入到转运车,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猪粪、沼渣在场区内进行堆肥,制成有机肥基料直接出售。病死猪尸体场内无害处理处理;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外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丹江口水库上游卢氏县老灌河源头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三门峡泰帮农牧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