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15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关于2023年8月15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委行政审批部。
电话:0398-5153816
通讯地址: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虎山路中段蜂产业园南门口(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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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卢氏县工业气体充装站建站项目 | 2023年8月14日 | 报告表/河南尧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卢氏县东敖工贸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火炎村火炎北路西侧,拟投资5000万元,年生产充装氧气1000吨,年充装二氧化碳1000吨,年充装氮气80吨,年充装氩气80吨,年充装液化气 、丙烷1000吨。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氧气充装站和二氧化碳充装站建厂房1500平方米,其中充装台1000平方米,办公楼及职工宿舍500平方米,工业广场2000平方米,厂区内建成氧气充装生产线1条,二氧化碳充装生产线1条,氩气、氮气、丙烷、液化气充装生产线各1条。 |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充装间加强通风换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卢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经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钢瓶和残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