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14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关于2023年11月14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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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八宝山铁铜矿区地表塌陷区生态修复工程 | 2023年11月14日 | 报告表/河南昶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本次工程主要针对铁铜矿区地表塌陷区生态修复,本项目总投资1022.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1万元。 | 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河南省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环攻坚办[2023]8号),施工期执行“八个百分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制定施工扬尘防治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顺序,严格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控制。 (二)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冲洗建设1套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套一套5m3沉淀池,对进出场地车辆进行清洗,车辆清洗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 (五)生态防治措施: 本项目应边治理边恢复,主要为平台及台阶植被恢复,台阶栽种刺槐、侧柏、爬山虎等本土植被,平台播撒草种。按照设计要求建设运输道路,道路设置边坡防护、设置排水沟,两侧绿化,种植乔木,道路定期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