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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3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3 18:11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作者:

关于202493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卢氏县中医院医共体兴贤里(扶贫搬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2493

报告表/河南双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卢氏县营子卫生院

本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兴贤里社区(顺义路与春华一街交叉口西北角),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789.53平方米(8.68亩),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张。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门诊、病房、手术室、办公用房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2397.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万元。

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三门峡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环委办[2024]8号),施工期执行“八个百分百”、“两个禁止”管理等制度,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制定施工扬尘防治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顺序,严格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控制。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废水,其中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肥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属于间断性的非稳态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平面等措施后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可降到最低。

(四)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废砖、施工弃土弃渣、不能回收利用的施工材料废弃包装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拆迁工程在施工过程,对于施工拆除垃圾能够分类堆存,分类处理。拆迁工程拆迁的砖用于院区铺路使用。

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挖填平衡,表层剥离土用于厂区绿化用土;不能回收利用的施工材料废弃包装统一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一)废气防治措施:

污水站恶臭:污水处理装置为地埋式,各构筑物池顶均加盖封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定期喷洒生物抑制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从屋顶排气口排放;

熏蒸室中药异味: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内新风系统排至室外大气环境。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化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废水处理和化验室废水经过化验室酸碱调节池进行处理过后,和其他废水全部排入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中二级标准和卢氏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卢氏县富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楼顶远离居民区设专用的风机房、风机房采用专用隔声进行建设,同时对风机采用消声、设置隔声罩及基础减震。项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废输液瓶设置专门的存放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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