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3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委行政审批部。
电话:0398-5153816
通讯地址: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虎山路中段蜂产业园南门口(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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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卢氏县柯利恩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热源建设项目 | 2025年1月13日 | 报告表/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卢氏县柯利恩热电有限公司 | 卢氏县柯利恩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虎山路012号,项目拟投资7000万元在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设2台20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的炉前给料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脱硫脱硝系统,除尘除渣系统,料棚及办公设施等。 | 废气:锅炉废气通过炉内喷钙+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料棚地坑上料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炉前料仓落料口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飞灰筒仓废气经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经仓顶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石灰石粉仓废气经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经仓顶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房顶排气筒DA006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生产废水均排入储水池,回用于地面道路洒水、燃料抑尘洒水,无法利用部分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卢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同无法利用部分的废水一起排入卢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燃料转运废气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燃料燃烧;锅炉飞灰和炉渣定期外运用于有机肥生产;化学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渗透膜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硝剂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