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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月14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4 08:31 来源: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委行政审批部。

电话:0398-5153816

通讯地址: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虎山路中段蜂产业园南门口(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卢氏县宏豫实业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加工建设项目

2025114


报告表/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卢氏县宏豫实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靖华路与扁鹊路交叉口东北角,厂区占地面积14815.43平方米(22.22,建筑面积14953.48平方米,绿化面积58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5栋,及配套办公用房,建成后可年产彩砖9万平方米、透水砖60万平方米、路沿石20万条、树框2万套、平石1500平方米、石材加工3万平方米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厂房物料卸料、储存、输送及搅拌工序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DA001

2#厂房物料卸料、储存、输送及搅拌工序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DA002

水泥筒仓排气筒配备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DA003

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为减小无组织废气要求:石材加工采用湿法工艺,厂房封闭;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清扫;1#2#厂房原料库封闭且配备喷雾抑尘设施;厂房封闭,出入口配备自动门;散状物料封闭输送,除尘器收尘采用封闭袋接,车间地面定时清扫等

(二)废水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含石材加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石材加工废水经100m3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清洗废水经4m3洗车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2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卢氏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于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回用于生产;边角废料分类收集在各厂房废料储存区,定期外售至建材公司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分类收集于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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