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0批 2022年1月2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第20批第X411200000000202201170007号 | 举报县法院后两个豆腐厂违法排放污水、燃烧散煤排烟的问题。将做豆腐的带着泡沫的黄色污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到大渠里面,浑浊、发黄、漂浮着泡沫、带着刺鼻异味直接流入河水中。同时还大量使用煤块烧锅炉。 | 卢氏县 | 大气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 “将做豆腐的带着泡沫的黄色污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到大渠里面,浑浊、发黄、漂浮着泡沫、带着刺鼻异味直接流入河水中”问题属实。两家豆腐作坊均位于卢氏县洛北大渠北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区以外,暂无法连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也无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所排放污水主要是的制作豆腐过程中空沥出的浆水,经管道排放洛北大渠。 2. “大量使用煤块烧锅炉,早上四五点钟开始一直到天明结束”问题部分属实。卢氏县鑫然豆腐坊未发现有燃烧散煤迹象,也未发现存放有散煤。该豆腐作坊在生产过程中以电力能源为主,生物质颗粒锅炉为辅,现场存放有袋装生物颗粒,生物质颗粒锅炉安装有消烟除尘桶。该豆腐作坊使用散煤问题不属实。卢氏县黄定超豆腐坊日常以电力能源为主,生物质颗粒锅炉为辅,受疫情影响生物质颗粒购买受限,2021年11月份业主从范里镇其朋友处,将烤烟叶剩余的400多公斤洁净煤运至作坊作为应急需要进行使用。该豆腐作坊使用散煤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城关镇和东明镇政府立即对两家豆腐制品加工点进行关停取缔。同时主动帮助协调两家业主在产业园区食品加工区异地重建事宜。 两家豆腐作坊于2022年1月18日起停止一切污水排放行为。2022年1月19日,城关镇、东明镇政府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对生物质锅炉、豆制品加工设备进行封停。2022年1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对两家豆腐作坊的营业执照进行注销。 目前,卢氏县黄定超豆腐坊存放的散煤已清理,两家业主正在对其生产设施及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受疫情影响,预计在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等整治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