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批 2022年1月2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第22批第D411200000000202201190004号 | 举报卢氏县法院后面驾校旁边有一豆腐作坊烧散煤气味难闻,废水排放河道,经常晚上八点以后开始生产。
| 卢氏县 | 大气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烧散煤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豆腐坊未发现有燃烧散煤迹象,也未发现存放有散煤。该豆腐作坊在生产过程中以电力能源为主,生物质颗粒锅炉为辅,现场存放有袋装生物颗粒,生物质颗粒锅炉安装有消烟除尘桶。该豆腐作坊使用散煤问题不属实。 2. 关于“废水排放河道”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豆腐作坊均位于卢氏县洛北大渠北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区以外,暂无法连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也无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豆腐作坊使用传统酸浆点制豆腐,所排放污水主要是的制作豆腐过程中空沥出的浆水,经管道排放至洛北大渠。现场检查时,洛北大渠提升改造,全线渠道截流,有明显排放迹象,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城关镇立即对该豆腐制品加工点进行关停取缔。同时主动帮助协调业主在产业园区食品加工区异地重建事宜。 该豆腐作坊于2022年1月18日起停止一切污水排放行为。2022年1月19日,城关镇政府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对生物质锅炉、豆制品加工设备进行封停。2022年1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对该豆腐作坊的营业执照进行注销。 目前,业主正在对其生产设施及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受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预计在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等整治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