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批 2022年1月2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第22批第D411200000000202201190002号 | 浩吉铁路卢氏县瓦窑沟乡耿店村段,开挖隧道时将石渣堆积到山上,石渣从山顶堆积到山坡,铁路建成后这些石渣仍未清除,山下村民面临山体塌方的风险,同时石渣占用了少部分耕地和大部分林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卢氏县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 “山下村民面临山体塌方的风险”问题不属实。经县应急管理局现场勘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0421-2007)相关规定,该石渣堆场各项设置参数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经现场勘察并综合分析,认为该石渣堆整体安全稳定,未发现异常情况。 2. “石渣占用了少部分耕地和大部分林地”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1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对该石渣堆场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经核实并套核土地利用现状图,现存堆放石渣占用土地性质全部为有林地。经现场勘测并结合林地管理“一张图”数据库,该石渣堆占地地类为林地,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 综上所述,举报件所述“石渣占用了少部分耕地”问题不属实,“石渣占用了大部分林地”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卢氏县政府为了解决浩吉铁路(蒙华铁路)建成后遗留弃渣问题,减少原生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再生利用,减少弃渣堆放占用的土地资源,预防可能引发次生灾害,2021年我县引进河南东浩实业有限公司弃渣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由河南东浩实业有限公司对弃渣场堆放的石渣进行减量化处置。目前正在建设中,计划2022年年底前将弃渣废石处理完毕,并由该公司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