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氏县汤河乡污水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关于卢氏县汤河乡污水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卢氏县自来水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卢氏县汤河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设置地点
卢氏县汤河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卢氏县汤河乡镇区西南部老灌河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6′50.22″,北纬33°49′53.9″。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所排入水体为老灌河,所排入水功能区为老灌河西峡自然保护区。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要求
卢氏县汤河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1600吨/日,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污水排放总量不超过58.4万吨/年;主要污染物负荷:化学需氧量不超过5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5毫克/升;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29.2吨/年、氨氮不超过2.92吨/年。
三、水环境保护要求
1.你单位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入河处应设置监测孔,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信息。
2.你单位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随着环保治理目标的提升,应进一步加强提质提标改造,减少对下游的影响。
3.该入河排污口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四、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要设立应急机构,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及时处理消除环境风险,保证所排入河流水质安全。
五、其他要求
该入河排污口去的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以及排放量、排放污染负荷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需重新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