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5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关于2025年1月15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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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氏县官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2025年1月15日 | 报告表/河南盈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 本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官坡镇镇区,拟投资315.67万元,项目占地1626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500吨/d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AA0+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项目主要建设调节池、缺氧池、厌氧池、好氧池及人工湿地等。 | 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单元和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对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贮泥池等各构筑物加盖密闭措施,采用管道收集,污泥脱水机房为密闭构筑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到的恶臭气体一同引至1套生物滤池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恶臭气体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氨气和硫化氢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其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尾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尾水出水水质指标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官坡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污水处理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运往卢氏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2 | 卢氏县双龙湾镇污水处理站项目 | 2025年1月14日 | 报告表/河南盈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 | 本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双龙湾镇,拟投资297.78万元,项目占地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8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A20”处理工艺,项目主要建设调节池、缺氧池、厌氧池、好氧池等。
| 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单元和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对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贮泥池等各构筑物加盖密闭措施,采用管道收集,污泥脱水机房为密闭构筑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到的恶臭气体一同引至1套生物滤池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恶臭气体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氨气和硫化氢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其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尾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尾水出水水质指标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久富河,然后汇入洛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污水处理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运往卢氏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