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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30 10:49 来源:卢氏县政府

 

附件

 

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2018年我县共计划整合资金63395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基本原则,结合部门实际,围绕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重点解决制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突出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度8833户,30232人稳定脱贫任务。到2019年,实现所有贫困村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到2020年,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小康。

三、筹资方式及资金使用安排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 豫办﹝2016﹞28号 )的文件要求进行筹资。对我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市县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预计2018年我县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33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115万元、省级资金24990万元、市级资金1990万元、县级资金1300万元。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实际情况,经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扶贫办建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联席会议讨论,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程度,现将我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3395 万元拟安排到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18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计划建设项目193个,投资19642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6922万元、省级资金1541万元、市级资金117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水利局组织计划退出的杜关镇显众村、民湾村等104个贫困村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主要建设蓄水池、水井及配套设施等。

(2)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项目个数:105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53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解决18个乡镇104个行政村共31225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得到明显的改善。

2.河道治理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水利局、杜关镇、官坡镇、潘河乡、沙河乡等18各乡镇实施河道治理项目,主要用于河道疏浚、河道清淤等。

(2)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项目个数:21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61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3月15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保护18个乡镇沿河各村的村组公路、耕地,解决洪水隐患和群众出行困难,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389人。

3.水利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官坡镇、双槐树乡、东明镇等7个乡镇实施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建设护堤、护坝、埋设污水管网等。

(2)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3)项目个数:13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37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514万元,市级资金223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解决7个乡镇12个村汛期防洪能力和产业发展灌溉问题,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96人。

4.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农办、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局、范里镇、汤河乡、朱阳关镇等10个乡镇实施环境整治项目,主要用于购买垃圾箱、垃圾车、洒水车,安装路灯,绿化亮化,环境治理提升改造等。

(2)责任单位:县农办、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局

(3)项目个数:30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32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使10个乡镇65个村的村容村貌、绿化亮化、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和提高,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469人。

5.交通道路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局、官道口镇、木桐乡、文峪乡、徐家湾乡等18个乡镇实施交通道路建设项目,主要用于铺设村内道路和产业扶贫道路建设等。

(2)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局

(3)项目个数:12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428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2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使全县348个村从根本上解决通往各行政村和自然村交通不便问题和出现困难问题,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067人。

6.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旅发委、县财政局组织潘河乡、东明镇、汤河乡、朱阳关镇等7个乡镇实施修建堤坝、公厕、桥梁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旅发委、县财政局

(3)项目个数:12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31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34万元,省级资金1541万元,市级资金956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4月1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 进一步改善7个乡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户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保障,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838人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18年产业发展类计划安排项目195个,投资31497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18193万元、省级资金13045万元、市级资金25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种植产业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产业办、县林业局、杜关镇、官坡镇、潘河乡沙河乡等18个乡镇组织实施种植产业发展扶贫项目,主要发展核桃产业、食用菌种植、连翘、天麻、丹参、党参、苍术等中药材种植、花椒、艾叶、蔬菜、大樱桃、黄梨等。

(2)责任单位:县产业办、县林业局

(3)项目个数:96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534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实行带动种植进行带贫,签定带贫协议,该项目受益贫困户95293人,使我县贫困户种植业发展产业化,解决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增加人均纯收入,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2.养殖产业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产业办、潘河乡、范里镇、官道口镇、东明镇、汤河乡、文峪乡等8个乡镇组织实施养殖产业发展扶贫项目,主要发展养殖藏香猪、黑猪牛、蜂、羊等。

(2)责任单位:县产业办

(3)项目个数:14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64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实行养殖产业带贫,签定带贫协议,该项目受益贫困户5048人,使我县贫困户养殖业发展产业化,解决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增加人均纯收入,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3.车间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产业办、县工信委、县扶贫办、潘河乡、汤河乡、五里川镇、横涧乡、城关镇等9个乡镇组织实施车间产业扶贫、生产加工车间建设、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

(2)责任单位:县产业办、工信委、县扶贫办

(3)项目个数:18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13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2799万元,市级资金14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食用菌大棚,加工厂间,生产厂房,该项目受益贫困户10550人,项目的实施解决了群众的就业问题,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产业销量,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增强群众致富本领,早日实现脱贫摘帽。

4.旅游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范里镇、东明镇、瓦窑沟乡、县产业办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建设亲子游沙滩、栽植玫瑰花海建设婚纱摄影基地开发农家乐,建设人工湖,养殖大鲵、甲鱼、中华鲟、土鸡、七彩金鸡,加工石磨面粉、玉米糁子、糊苞,开办特色餐饮,建设特色旅游基地。

(2)责任单位:县产业办

(3)项目个数:4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5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8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1月15日前完工,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亲子游沙滩、栽植玫瑰花海建设婚纱摄影基地开发农家乐,建设人工湖,养殖大鲵、甲鱼等,加工石磨面粉、玉米糁子、糊苞,开办特色餐饮,建特色乡村旅游基地等旅游扶贫项目,该项目受益贫困户609人,旅游扶贫项目的实施带动贫困户在景区务工,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改善乡镇的面貌,扩大乡镇对外交流,增加群众的劳动收入。

5.金融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金融办、扶贫办组织实施金融扶贫项目。主要用于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和贫困户的贷款贴息。

(2)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扶贫办

(3)项目个数:1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500万元,其中:贷款贴息5000万元、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3500万元(计划使用省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2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30日前完工。

(6)绩效目标: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受益贫困户19450人。

6.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有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3)项目个数:1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0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7年11月2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15日前完工,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项目的实施,预计在光伏扶贫电站20年设计寿命期间,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务工等方式获得工资报酬,无劳动能力的通过分红的形式提高收入,该项目受益贫困户19540人,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贫困户收入。

7.其它产业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产业办、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公司、杜关镇、潘河乡、范里镇、木桐乡、文峪乡、东明镇、横涧乡、双龙湾镇等单位涉及各乡镇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扶贫项目(主要发展扶贫生产基地建设、食用菌大棚建设、养殖基地提水灌溉工程、中药材基地建设、种植基地建设、食用菌大棚配套建设、产业园道路建设等项目)。

(2)责任单位:县产业办、农牧局、水利局、扶贫开发公司

(3)项目个数:61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691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6096万元,省级资金4545万元,市级资金50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政府投资产业扶持方式,发展产业扶贫项目,主要实施土地流转、“三通一平”、食用菌大棚建设,扶贫基地建设等项目,采用合作社入股分红的模式,给贫困户增加经济来源,稳定收益,提供贫困户就业或务工岗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7385人增收脱贫,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

2018年公共服务类计划建设项目148个,投资11996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0404万元、市级资金552万元,县级资金103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文化建设项目

  1. 建设任务:有县文广新局组织文峪乡、官坡镇等16个乡镇59个村实施文化建设扶贫项目,主要用于建设文化广场、舞台、文化活动室、配备文化体育活动器材。

  2.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3)项目个数:57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20万元(计划使用省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建设文化活动广场、文化舞台、文化活动室配备文化体育活动器材的实施,丰富了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贫困群众精神文明建设,该项目受益贫困户17830人,改善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2.医疗卫生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卫计委组织横涧乡、瓦窑沟乡等16个乡镇64个贫困村实施医疗卫生项目,主要用于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及医疗器械设备。

    (2)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项目个数:47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55万元(计划使用省级资金755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标准化卫生室的建设,卫生室配套设施的购置,改善了群众就医困难,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差,设施差的问题,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贫困户15099人就医难,住院难问题,能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提供保障。

    3.文化卫生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组织官坡镇庙台村、竹园村等6个村、瓦窑沟乡韩庄村、金庄村等6个村实施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综合楼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2)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

    (3)项目个数:12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77万元(计划使用省级资金505万元,市级资金111万元,县级资金461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政府投资公共服务设施扶持方式,改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该项目受益贫困户3126人,丰富了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贫困群众精神文明建设。

    4.党群电商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组织东明镇高庄村、狮子坪乡狮子坪村等5个乡镇8个村实施党群便民电商服务中心,主要用于房屋改造和购置配套设施。

    (2)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3)项目个数:8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1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241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公司+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建设党群服务中心,改善村办公条件,提升党员凝聚力,通过电商销售贫困户农副产品、劳务增加搬迁户收入受益情况,该项目受益贫困户5000人。

    5.六改一增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对全县18个乡镇非易地搬迁贫困户实施“六改一增”项目。

    (2)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项目个数:1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00万元(计划使用省级资金5000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院、改厨、改厕、改门窗、改墙(地)面、改照明灯,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7758户23274人,提升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增加幸福感。

    6.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住建局组织全县18个乡镇实施危房改造项目。

    (2)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项目个数:1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23万元(计划使用省级资金2423万元)。

    (5)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18年3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10日前完工,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改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5000户21000人的住房条件,为群众的住房提供了保障。

    7.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文广新局、县人设局、县卫计委组织1个乡镇实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妇女贫困人口“两癌”筛查。

    (2)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人设局、县卫计委

    (3)项目个数:22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69万元(计划使用县级资金569万元)。

    (5)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18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10日前完工,该项目不需验收。

    (6)绩效目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解决全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经济困难,实现了贫困群众医疗保障全覆盖,给贫困群众提供医疗保障,两癌筛查的实施为35-64岁贫困户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给贫困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该项目受益贫困人82777人。

    (四)其他扶贫类项目

    2018年其他扶贫类计划实施项目7个,投资27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县级资金27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其他扶贫类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旅发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中心、县产业办、县农牧局实施农村保洁员(贫困户)基本补助项目,养殖技术培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鸡产业项目咨询费。

    (2)责任单位:县旅发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中心、县产业办、县农牧局

    (3)项目个数:7个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0万元(计划使用县级资金270万元)。

    (5)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18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前完工,该项目不需验收。

    (6)绩效目标:政府投资公共服务设施扶持方式,主要解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础设施陈旧、服务设施不足问题,同时可推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当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资助1752人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确保了这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全县农村保洁员共涉及19个乡镇,带动贫困户561人,其他扶贫项目的实施带动贫困户6162人,增加贫困户务工收入,改善家庭贫困状况,改了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汇总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并及时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联席会议上报资金量大小,根据资金量的大小会同县扶贫等部门负责整合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及时足额下达项目所需资金,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同时按照财政投资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审核办理资金报账拨付业务。

    (二)县扶贫部门负责项目规划和项目库的建设,收集项目规划的相关资料,会同县教育、卫生、计生、民政、人社、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发展改革等项目主管部门以及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申请、考察、论证、设计、招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和公示公告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乡村道路项目由县交通局及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2.环境整治项目由县环保局或农办作为主管部门,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河道治理、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局作为主管部门,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4.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县文广新局作为主管部门,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5.医疗卫生项目由县卫计委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项目由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7.危房改造项目、“六改一增”项目由县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光伏扶贫项目项目由县扶贫办作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党群建设项目由组织部作为主管部门乡镇组织实施;

    10.车间扶贫项目、旅游扶贫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电商扶贫、金融扶贫、产业扶贫项目等由农牧局、旅发委、县扶贫办、金融办、林业局、供销合作社等作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负责实施;

    11.其他扶贫项目由城市管理局及乡镇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2.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决算,按规定及时出具审计决算报告。

    13.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资金分配使用,查处资金违规违法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提前谋划资金额度

    财政部门根据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际规模的大小,测算2018年预计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数额,结合全县脱贫攻坚目标项目规划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2017年12月底提前告知方式向项目单位和乡(镇)下达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额度,推进项目尽谋划、尽早实施

    (二)资金来源的统计汇总

    县财政局部门收到涉及整合范围内的资金文件后,及时汇总,并依据资金量大小,不定期上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联席会议进行分配,同时抄报县政府主管县长。

    (三)资金的分配下达

    1.各乡镇和各项目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凭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采购手续或项目施工合同,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收到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的项目建设资金申请统一汇总后,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将资金下达到各乡(镇)或项目主管单位。

    (四)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设合同组织施工,并由各乡镇和各项目单位及时督促项目的施工进度。

    (五)资金的支付

    项目施工单位依据工程进度提出用款申请,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按照《卢氏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卢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涉及补助类项目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

    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由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0398-2256658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8-786226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扶贫项目明细表

     

实施方案红头.jpg

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