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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补充)

发布时间:2018-12-31 08:18 来源:卢氏县政府

  

 

 

 

 

 

 

卢政〔2018〕51

 

 

卢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补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补充)》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30

 

 

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补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际总量和扶贫项目资金需求,出台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补充)。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

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二、脱贫目标

2018年我县共计划整合资金78283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基本原则,结合部门实际,围绕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重点解决制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突出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度8461户,29100人稳定脱贫任务。

三、筹资方式及资金安排使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 豫办﹝201628)的文件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我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28项、市县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等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2018年我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82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013万元、省级资金22976万元、市级资金5792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其他资金502万元。

围绕全县脱贫摘帽的总体目标、年度脱贫规划、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整合资金总量、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结合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程度将资金安排到项目。2018年,已对接扶贫项目812个,下达项目资金78279万元,待安排到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4万元。其中:2018年8月31日《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安排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69749万元,目前新增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8530万元,其中中央5677万元,调减之前方案中安排的省级资金822万元,市级资金3535万元,县级资金140万元。涉及519个项目,具体安排项目(补充)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农村基础设施类计划建设项目206个,投资7768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677万元,调减之前方案中安排的省级资金822万元,市级资金291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任务:由水利局组织计划退出的杜关镇显众村、民湾村等116个贫困村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主要建设蓄水池、水井及配套设施等。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水利局

(3)项目个数:83

(4)资金安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资金199万元(调减省级资金439万元,使用市级资金240万元)。

(5)绩效目标:解决18个乡镇116个行政村共25967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得到明显的改善。

2.河道治理项目

(1)建设任务:由水利局组织东明镇、范里镇、杜关镇、官坡镇、潘河乡、沙河乡等18个乡镇实施河道治理项目,主要用于河道疏浚、河道清淤和河堤建设等。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水利局

(3)项目个数:19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万元(计划使用省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720日前开工建设,20181130日前完工,20181231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保护18个乡镇沿河各村的村组公路、耕地,解决洪水隐患和群众出行困难,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127人。

3.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委农办、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组织,东明镇、范里镇、横涧乡、五里川镇、汤河乡、官坡镇、徐家湾乡、木桐乡、沙河乡、官道口镇等乡镇实施环境整治项目,主要用于购买垃圾箱、垃圾车、洒水车,绿化亮化,环境治理提升改造等。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县委农办

(3)项目个数:47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58万元(计划调减之前方案中省级资金11万元、市级资金1269万元)。

(5)绩效目标:使10个乡镇35个村的村容村貌、绿化亮化、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和提高,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511人。

4.乡村道路项目

(1)建设任务:由交通局、官道口镇、木桐乡、文峪乡、徐家湾乡等单位实施农村交通道路建设项目,主要用于铺设村内道路和产业扶贫道路建设等。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交通局

(3)项目个数:15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952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677万元、省级资金2091万元、市级资金185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720日前开工建设,20181130日前完工,20181231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使全县348个村从根本上解决通往各行政村和自然村交通不便问题和出现困难问题,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067人。

5.雨污管网项目

(1)建设任务:由双龙湾镇、官坡镇、沙河乡等实施修建雨污管网建设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3)项目个数:6

(4)资金安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省级资金563万元。

(5)绩效目标:改善双龙湾镇等乡(镇)污水处理、雨水排污条件,为带贫企业和贫困户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改善,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000人

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由住建局组织全县18个乡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住建局

(3)项目个数:1

(4)资金安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省级资金541万元。

(5)绩效目标:改善19个乡镇87个贫困村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500人

7.六改一增项目

(1)建设任务:由住建局组织全县19个乡镇实施改厕、改厨等六改一增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住建局

(3)项目个数:1

(4)资金安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省级资金1329万元。

(6)绩效目标:改善18个乡镇6000户贫困户生态环境

8.公益性岗位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8个乡镇348个涉贫村设置公益性岗位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城市管理局

(3)项目个数:4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4万元(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从5月起持续实施。

(6)绩效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000人

9.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由范里镇、双龙湾镇、五里川镇、潘河乡、杜关镇、木桐乡等6个乡镇实施修建挡土墙、公厕、河堤修复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住建局、水利局

(3)项目个数:34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62万元(计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省级资金35万元,市级资金1096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720日前开工建设,20181130日前完工,20181231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进一步改善6个乡镇13个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户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保障,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38人

(二)产业扶贫类项目

2018年产业发展类计划安排项目154个,调减之前方案安排资金1912万元,其中:调减之前方案安排市级资金2052万元、使用县级资金14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种植产业项目

(1)建设任务:由产业办、林业局组织,杜关镇、官坡镇、潘河乡、沙河乡等18个乡镇组织实施种植产业发展扶贫项目,主要发展核桃产业、食用菌种植、连翘、天麻、丹参、党参、苍术等中药材种植、花椒、艾叶、蔬菜、大樱桃、黄梨等。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农牧局

(3)项目个数:66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5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根据项目实施季节特点,组织实施。全部在2018年12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实行带动种植进行带贫,签定带贫协议,该项目受益贫困户52000人,使我县贫困户种植业发展产业化,解决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增加人均纯收入,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2.养殖产业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产业办组织,潘河乡、范里镇、官道口镇、东明镇、汤河乡、文峪乡等10个乡镇组织实施养殖产业发展扶贫项目,主要发展养殖藏香猪、黑猪、牛、蜂、羊等。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农牧局

(3)项目个数:5

(4)资金安排:计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的市级资金93万元。

(5)绩效目标: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实行养殖产业带贫,签定带贫协议,该项目受益贫困户749人,使我县贫困户养殖业发展产业化,解决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增加人均纯收入,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3.车间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工信委组织,范里镇、横涧乡等乡镇组织实施生产加工车间建设、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农牧局

(3)项目个数:6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10万元、县级资金140万元)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710日前开工建设,20181030日前完工,2018112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食用菌大棚,加工厂间,生产厂房,该项目受益贫困户2000人,项目的实施解决了群众的就业问题,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产业销量,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增强群众致富本领,早日实现脱贫摘帽。

4.旅游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范里镇、东明镇、瓦窑沟乡、官坡镇、汤河乡等7个乡镇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建设亲子游沙滩、栽植玫瑰花海建设婚纱摄影基地开发农家乐,建设人工湖,养殖大鲵、甲鱼、中华鲟、土鸡、七彩金鸡,加工石磨面粉、玉米糁子、槲包,开办特色餐饮,建设特色旅游基地。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旅发委

(3)项目个数:11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8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810日前开工建设,20181115日前完工,20181215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亲子游沙滩、栽植玫瑰花海建设婚纱摄影基地开发农家乐,建设人工湖,养殖大鲵、甲鱼等,加工石磨面粉、玉米糁子、槲包,开办特色餐饮,建特色乡村旅游基地等旅游扶贫项目,该项目受益贫困户5552人,旅游扶贫项目的实施带动贫困户在景区务工,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改善乡镇的面貌,扩大乡镇对外交流,增加群众的劳动收入。

5.金融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金融办、扶贫办组织实施金融扶贫项目,主要用于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和贫困户的贷款贴息。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金融办、扶贫办

(3)项目个数:2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0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1030日前完成。

(6)绩效目标: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该项目受益贫困户19450人。

6.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扶贫办

(3)项目个数:1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7年10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71120日前开工建设,2018915日前完工,20181015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项目的实施,预计在光伏扶贫电站20年设计寿命期间,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务工等方式获得工资报酬,无劳动能力的通过分红的形式提高收入,该项目受益贫困户19540人,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贫困户收入。

7.其他产业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由农牧局、产业办、水利局、杜关镇、潘河乡、范里镇、木桐乡、文峪乡、东明镇、横涧乡、双龙湾镇等单位实施产业发展扶贫项目(主要发展扶贫生产基地建设、食用菌大棚建设、养殖基地提水灌溉工程、中药材基地建设、种植基地建设、食用菌大棚配套建设等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农牧局等

(3)项目个数:64

(4)资金安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市级资金2488万元。

(5)绩效目标:通过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政府投资产业扶持方式,发展产业扶贫项目,主要实施土地流转、“三通一平”、食用菌大棚建设,扶贫基地建设等项目,采用合作社入股分红的模式,给贫困户增加经济来源,稳定收益,提供贫困户就业或务工岗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7385人增收脱贫,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

2018年公共服务类计划建设项目120个,投资1873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具体项目如下:

1.文化建设项目

  1. 建设任务:由文广新局组织,文峪乡、官坡镇等18个乡镇   个村实施文化建设扶贫项目,主要用于建设文化广场、舞台、文化活动室、配备文化体育活动器材。

  2. 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文广新局

    (3)项目个数:54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98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820日前开工建设,20181030日前完工,201811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通过建设文化活动广场、文化舞台、文化活动室配备文化体育活动器材的实施,丰富了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贫困群众精神文明建设,该项目受益贫困户17830人,改善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2.医疗卫生项目

    (1)建设任务:由卫计委组织,横涧乡、瓦窑沟乡等16个乡镇60个贫困村实施医疗卫生项目,主要用于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及医疗器械设备。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卫计委

    (3)项目个数:42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2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830日前开工建设,20181030日前完工,20181130日前完成验收。

    (6)绩效目标:标准化卫生室的建设,卫生室配套设施的购置,改善了群众就医困难,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差,设施差的问题,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贫困户9192人就医难,住院难问题,能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提供保障。

    3.文化卫生项目

    (1)建设任务:由卫计委、文广新局组织,官坡镇庙台村、竹园村等8个村、木桐乡灵神村实施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综合楼建设。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卫计委、文广新局

    (3)项目个数:9

    (4)资金安排:调减之前方案安排市级资金157万元。

    (5)绩效目标:政府投资公共服务设施扶持方式,改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该项目受益贫困户2824人,丰富了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贫困群众精神文明建设。

    4.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

    (1)建设任务:由人社局、教体局、东明镇、五里川镇实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教育资助等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人社局、教体局

    (3)项目个数:15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1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该项目2018年430日前开工建设,20181010日前完工。

    (6)绩效目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解决全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经济困难,实现了贫困群众医疗保障全覆盖,给贫困群众提供医疗保障,给贫困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该项目受益贫困人82777人。

    (四)其他扶贫类项目

    2018年其他扶贫类计划实施项目38个,投资801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具体项目如下:

    (1)建设任务:由扶贫办、人社局、林业局实施雨露计划等项目。

    (2)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扶贫办、人社局、林业局等

    (3)项目个数:6

    (4)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1万元(计划使用市级资金)。

    (5)时间进度:该项目2018年430日前开工建设,20181130日前完工。

    (6)绩效目标:通过雨露计划培训等提高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累计可受益60000贫困人口。

    五、部门分工

    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汇总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会同县扶贫等部门对整合资金进行分配,及时足额下达项目所需资金,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同时按照财政投资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办理资金支付。

    县扶贫部门负责项目规划和项目库的建设,收集项目规划的相关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资金申请、设计、招标、实施、检查、申请验收和公告公示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评审论证、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乡村道路、交通客运项目,县交通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委农办为项目主管部门。

    3.人畜饮水和灌溉设施、河道治理等涉水项目,水利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4.文化、广电项目,文广新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5.医疗卫生项目,卫计委为项目主管部门。

    6.社会福利和保障项目,人社局、民政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7.危房改造、“六改一增”、除水电路外的基础设施项目,住建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8.光伏扶贫项目,扶贫办为项目主管部门。

    9.车间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农牧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0.金融扶贫项目,金融办、扶贫办为项目主管部门。

    11.旅游扶贫项目,旅发委为项目主管部门。

    12.电商扶贫项目,商务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3.生态扶贫项目,林业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4.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委组织部为项目主管部门。

    15.教育、体育项目,教体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6.通信项目,工信委为项目主管部门。

    17.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人社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8.其他项目,扶贫办等为项目主管部门。

    对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自身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承担资金申请、设计、招标、实施、检查、验收和公告公示等工作;县发展改革委承担评审论证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项目委托乡(镇)组织实施,但职责分工不再转移。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提前谋划资金额度

    财政部门根据当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及时测算次年预计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量,并结合全县脱贫攻坚目标、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于12月底以提前告知方式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次年统筹整合资金分配额度。

    (二)资金来源的统计汇总

    财政部门收到涉及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后,及时汇总,并向县政府汇报。

    (三)资金的分配下达

    1.对当年统筹整合资金额度内实施的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围绕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目标,早着手、早安排,根据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凭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书或实施方案、县扶贫办下达的项目入库批复,提交项目资金申请;对当年统筹整合资金额度外拟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申请应报县政府同意,并向财政部门提交额度内所需相关资料。

    2.财政部门受理满足资金拨付要求的项目资金申请,并结合当年统筹整合资金总量,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预算指标。

    (四)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书组织施工,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五)资金的支付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账凭证,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

    七、监管措施

    切实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县政府将把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目标。

    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将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纳入监管重点,着重检查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精准扶贫落实情况、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整合工作,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等问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全面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

     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0398-2256658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98-786226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卢氏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扶贫项目实施明细表(补充)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0日印发

 

 

定版卢氏县2018年12月31日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补充)明细附表.xlsx

2018年12月31日补充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