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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17:13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残联内设1个办公室,共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3人。共有二级机构3个,包括卢氏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卢氏县残疾人康复供应站、卢氏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

卢氏县残疾人联合会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决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卢氏县残疾

人联合会本级。

二、主要职责

按照卢办(20064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一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利益,为残疾人服务;二是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四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利益;五是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六是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七是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八是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卢氏县残联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残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9.42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94.8万元,减少189.49%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残联2019年收入合计32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7万元;  政府性基金58.7万元,其他收入18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残联2019年支出合计32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6万元,占18.77%;项目支出 267.56万元,占81.23%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残联2019年收入总计329.42万元,支出总计 329.4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4.8万元,减少189.4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1.94万元,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较去年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08.8万元,减少213.29%。主要原因为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残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70.7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支出263.12万元,占97.19%,医疗支出2.8万元,占1.03%,公积金支出4.8万,占1.78%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残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8.7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残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残联2019“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单位业务量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上年支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卢氏县残联没有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内容涉及的重大项目填报。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残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残联固定资产总额85.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3.15万元,车辆13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39.6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xlsx_(502)残联(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