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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17:15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人。共有二级机构1个,包括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发展服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1.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本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规划、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2、负责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3、负责产业集聚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做好已建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4、做好入区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和征地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具体建设规划与设计的审核和把关。5、负责产业集聚区内的生产经营指导,协调解决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6、督促、指导区内企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依法、依规收集各种统计资料,并负责汇总上报。7、负责协调好县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关系,组织好联席办公会议,及时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综合性问题。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0.7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89万元,增加22.25%。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入合计1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支出合计1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万元,占77.86%;项目支出40万元,占22.14%。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入总计180.7万元,支出总计180.7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89万元,增加22.2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2.8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工资上调,业务量增加,单位日常开支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加33.33%。主要原因为因工作需要,单位业务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34万元,占79.8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80万元,占10.40%;卫生健康支出6.47万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11.09万元,占6.14%。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3.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单位业务量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上年支出的基础上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8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业务开展,客商前来参观考察,洽谈合作项目,接待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内容无涉及的重大项目适当填报。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40.6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40.6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产业集聚区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