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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00:02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内设3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0人。共有二级机构0个。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为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本级。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主要职责

 1、对本辖区内的土地收购储备进行调查,提出收购计划,编制; 2、报批土地收购储备方案,办理收购储备手续; 3、洽谈土地收购地价和补偿事项;4、负责收购储备土地所属地面附着物的拆除和补偿; 5、负责对土地收储出让前的开发、整理、储存管理;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2.81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4.46万元,增加29.91%。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收入合计6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支出合计 6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万元,占100%。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土地收储中心2019年收入总计62.81万元,支出总计 62.8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6万元,增加29.9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4.46万元,主要原因为实有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基数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6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万元,占 13.47%;卫生健康支出2.96万元,占4.7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31万元,占73.73%,住房保障支出5.08万元,占 8.09% 。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3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车辆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同时实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按照节约合理原则统一调配公务用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项规定,从制度入手,从严管理、压缩开支,没有公函不接待,超过标准不支付。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固定资产总额28.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11.2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17.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xlsx_(604)土地储备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