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23《政风行风热线》
2022年《政风行风热线》
—— 县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2021年6月23日 )
关注行业作风,架设沟通桥梁,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由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和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的政风行风节目,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是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提名人选王焕玲。王检将同大家就支持起诉工作情况与听众朋友们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大家随时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探讨,我们的热线电话是2250070、2250080。王检,您好,欢迎你来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王焕玲: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感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为我们提供了与大家沟通交流的机会,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我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同时也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主持人:检察工作是强化法律监督、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最近我县检察院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有声有色、群众反映热烈,但是部分群众对民事支持起诉还太了解,请您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吧?
王焕玲:好的。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属于国家司法机关,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支持起诉的主体,同时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支持起诉职权的依据。
具体来说,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比如,消费者、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受家暴妇女等弱势群体可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存在诉权行使障碍或者处于弱势地位,可能存在不会、不敢、不愿选择合法途径维权等实际问题,而检察机关作为与该案处理结果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通过行使民事检察权为相对弱势、困难的特定群体、特定当事人提供支持与保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
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延伸、优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能够彰显出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能动司法理念,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主持人:刚才您给我们简要介绍了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那么接下来,您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群众遇到哪些事情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呢?
王焕玲:好的。根据规定,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件受理范围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请求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社会保险待遇等;(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五种情形,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主持人:嗯,听了王检的介绍,我们对民事支持起诉有了较详细的了解。那么,如果群众需要申请支持起诉,如何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程序又是什么呢?
王焕玲:嗯,具体是这样的,首先,申请支持起诉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四)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其次,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申请人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形,检察机关也可通过请求减免诉讼费、申请法律援助、撰写诉讼文书等形式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检察机关负责受理的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七日内受理,并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检察机关将在受理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经审查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七日内送达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同时将副本发送申请人;经审查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制作《不支持起诉决定书》,七日内发送申请人。
主持人:感谢你给大家的解答。那么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上取得了哪些成绩吗?
王焕玲:好的。近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9件,仅2022年前5个月就办理了5起案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劳动报酬4件,涉及农民工21人,涉及劳动者报酬约12万元,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比如,我院办理的郭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支持起诉一案中,以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支持郭某某起诉变更了子女的抚养关系,并协助其办理户籍、学籍,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充分维护单亲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我院总结经验,与县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残联等8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保障我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制度基础。该做法被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清华批示肯定。
主持人:您还有什么想对听众朋友们说的吗?
王焕玲:支持起诉虽然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已有多年,但社会认知度仍不高,特别是部分弱势群体法律知识较为薄弱,对支持起诉职能了解的还不深入。我院一方面通过在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民事检察联络点扩大案源和影响,一方面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号等多媒体平台,持续开展常规宣传,大力宣传支持起诉职能和典型案例,积极倡导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避免发生极端事件,另一方面,结合“一乡镇一检察官”“一村一法治副书记”“心桥工程”等工作机制,面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加强支持起诉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主持人:今年全县开展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请您介绍一下检察院的活动开展情况。
王焕玲:好的。我院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活动:一是讲政治,树牢卢检新理念。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委30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制定活动方案,细化43项目标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明确联络员,制定思路导图,累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8次;紧盯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的目标,不断提升质效,保障各项业务迈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强业务,展现卢检新风采。将市院“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作为重要指引,对照七个“跟不上、不适应”制定台账,从严抓好整改落实;紧盯64项核心业务指标,逐项消灭空白,杜绝“红黄指标”;坚守“办案就是办民生”理念。办好每一起“小案、要案”,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升执法满意度。三是抓重点,树立卢检新形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帮助包扶村群众外出务工。开展“护苗行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进“群众问题大排查”活动,开展“反诈骗”等法治讲座396场,1.6万余名村组群众受益;累计在“正义卢氏”发布活动稿件50余篇,能动检察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山花”检察文化品牌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展开宣传。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落实市院、县委、县委政法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在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取得新发展。
广大听众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到县检察院咨询或来电咨询,咨询电话是:0398-7859308,我们将竭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谢谢大家!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感谢王检来参加我们的节目,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们的关注与聆听,如果收音机前的您还有什么问题和疑问需要反映的话,可以在卢氏融媒手机台民生板块或官方抖音号进行留言,下期同一时间我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