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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101-2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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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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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卢氏县教育系统维稳与突发事件 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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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26 15:59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卢氏县教育系统维稳与突发事件 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5:59 来源:卢氏县教体局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卢氏县教育系统维稳与突发事件

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现将《卢氏县教育系统维稳与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7日

 

 

卢氏县教育系统维稳与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保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严密防范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进京、赴省市等信访事件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强化预案

要立足防范,增强忧患意识。加强信息收集和研究判断,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发生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后,各学校“一把手”是维护安全和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教体局的指导下,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三)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教体局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联络和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区分性质,处置得当

处置突发公共事故(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故)、信访稳定事件要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大局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县教体局维稳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雷张涛(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董涛(县教体局党组成员、驻教体局纪检组长)

郭新儒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卢氏一高校长

   员:贺振锋(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民方(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振军(二级主任科员)

李文(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权静宇(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县教体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局直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办公室),张军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出现学校各类突发事故,由指挥长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由县教育系统维稳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继续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2.事故调查小组

  长:贺振锋(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小卢(县教体局党工委主任

成员由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为领导小组提供处置突发事故的科学决策依据。

3.医疗救援小组

  长:权静宇(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张书伟(县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张双武(县教体局体育股股长)

成员由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配合好医院、防疫等部门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现场处置小组

  长:权静宇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常东波(县教体局法制安全股股长)

贾超鹏(县教体局基教股股长)

成员由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害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受伤学生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组织疏散群众,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5.后勤保障小组

  长:贺振锋(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县教体局计划财务审计股股长)

成员由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做好上级领导和家属的接待工作,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工作组后勤服务工作。

6.信息资料小组

  长:张振军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张军川(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事故过程的各种文字、图像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及时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积极妥善做好媒体采访报道工作。

7、信访稳定处置小组

  长:贺振锋(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常东波(县教体局法制安全股股长

成员由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为领导小组提供处置信访事件的决策依据,协助处置信访稳定事件

三、维稳与突发事应急预案(处理办法)

(一)重大突发事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报当事人所在学校校长,各校所在乡镇派出所

2)各校所在乡镇中心校领导,报县教体局(电话:7872688)。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所在地乡镇党委和县教体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劝离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当地最近卫生院或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属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地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手机或就近用电话拨打119,报告内容要准确,地点要具体;

2)向县教体局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赶赴火灾现场。

2.组织施救:

1)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领导要迅速组织保安人员、教职工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2)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3)消防车到来后,配合消防官兵扑救,做好辅助工作。

4)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便于消防车辆通行和扑救。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切断电源。

(三)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值班人员或门卫、保安人员迅速拨打“120”、“110”急救救援电话,并及时上报至本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教体局主管领导和教体局办公室(7872688)。

2.本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护工作,组织学生撤离至安全地点。

3.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组织抢救伤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处理。

4.救护人员到达后,配合救护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5.及时向教体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有关师生迅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并上报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教体局办公室。

2.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护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3.“120”、“110”救护人员到达后,协助救护人员开展救护工作。

4.组织学生、教师撤离到安全地点。

5.及时向教体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五)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1.有关人员迅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并上报至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教体局主管领导和局办公室(7872688)。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护工作,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组织学生和教师撤离到安全地点。

4.待救护人员到达后,协助救护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5.及时向教体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当发现师生有呕吐、腹泻等食品安全症状后,值班领导立即向校长报告,校长乡镇卫生院以及教体局办公室报告,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2.由校医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后,移送“120”救护人员并由120”救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学校其他师生进行关注和观察,观察是否有类似症状,并做好现场情绪安抚工作,不做私自和未经上级批准的解释或情况说明

4.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食堂管理员将食物样品和食品留样送往医院查验。

5.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教体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七)群体性传染性疾病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及时向防疫部门反映,并向教体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有关情况。

2.教体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教师、校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及医院对有不良反应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做好所在场地的消毒工作。

3.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八)歹徒入校伤人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歹徒闯入校园行凶伤人,在场教师首先想方设法保护学生的安全,并尽力稳住歹徒。

2.尽快拨打“110”、“120”及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教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到现场后,一方面设法阻止歹徒继续行凶,另一方面组织小组成员及学校教师救治受伤师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

4.救护人员赶到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捕歹徒、救护受伤人员。

5.及时向教体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九)地震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学校领导、教师要冷静、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安全,尽快拨打急救电话“110”“120”。

2.学校必须马上停课,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位置。

3.待救护人员赶到后,协助救护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4.待能撤离时迅速组织师生撤离。

5.及时向教体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十)房屋(围墙)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救援。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教师及学生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

3.待救护人员赶到后,协助救护人员开展好救护工作。

4.及时向教体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十一)集体外出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1.个别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立即报告学校校长,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如需送医院治疗,立即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好学生维持好秩序,待救护人员赶到后,协助开展好救护工作。

3.及时向教体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十信访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1、县级以上重大活动期间,有信访源的单位“一把手”要密切关注信访人动向,实施24小时监控。要坚持快速反应、立即处置的原则,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岗值班制度等要求,确保值班人员、带班领导、主要领导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包案领导与责任人电话24小时畅通。

2、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开拓思路、想方设法为信访人解决相关诉求,稳定其情绪和行为,绝不允许发生进京、赴省市非法上访事件。

3、出现进京、赴省市上访情况,主管领导、所属单位“一把手”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劝导,促其返回,确保不出现非法事件。

四、完善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后,在向县教体局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二)信息报送机制

1.县教体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开展工作,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尽快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2.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报告人单位立即书面正式报告县教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为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通讯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保证各种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有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不得隐报、瞒报和迟报。

五、责任追究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预案。

(二)校长(园长)、教师要时刻绷紧突发事件处置这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如因工作失职渎职,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将严格依规依法,由有关部门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