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卢氏县境内群山林立,溪河众多,地形地貌复杂,山洪灾害发生频繁。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
1.2.2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河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卢氏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为五年,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卢氏县山洪灾害致灾因素具有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的双重属性,具体表现为它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受降雨因素、地形地质及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
2.1降雨因素
降雨因素是诱发山洪灾害的直接因素和激发条件。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关系密切。
2.2地形地质因素
地形地质因素是引发山洪灾害的物质基础和潜在条件,影响着山洪灾害的特性和规模。
2.3经济社会因素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逐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尤其在山区,诸如森林集中砍伐,毁林开荒,陡坡垦殖,修路开山炸石,矿山开采乱弃废渣,以及不合理的城镇建设等,改变了地表原有结构,加速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对处于历史最高洪水线以上,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的临时避灾地点划入安全区。3、按照设计推算的水库、山塘、尾矿库等拦蓄设施垮坝后淹没线以下的村落。
3.2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
根据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按照上述原则,确定2023年卢氏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共764个,涉及全县18个乡(镇)6781户2.8万人。
建立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组织机构。
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为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是本乡(镇)山洪灾害的防御指挥机构,指挥长由乡(镇)长担任,其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所辖有危险区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内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设监测、信息、转移安置、物资保障4个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其人员组成可以参照县级组成。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危险区至少确定1名监测员、1名预警员,根据危险区内需转移群众的多少配备“五户转移联络人”,并造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送乡(镇)政府、县防汛办备案。
县、乡镇两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挥长(工作组组长)是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的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防御山洪的各项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防御山洪的意识。
(2)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防御山洪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建设,不断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特别是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3)根据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抢险,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4)山洪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5)对本辖区的防御山洪工作切实负责,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
2、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县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御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
(5)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山洪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县委宣传部:组织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灾害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组织灾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抢险救援。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部门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委网信办:统筹水旱灾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会商研判、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配合公安机关管控水旱灾害的网络谣言。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部门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人武部:负责制订驻卢部队、武警部队和全县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的方案;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救援和抗旱减灾行动;负责指导各乡镇组织民兵开展防汛抢险技能训练;协调办理兵力调动相关事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协调安排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整治、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抗旱、灾后重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指导辖区内工业企业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织防洪及抢险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保障通信设施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维护、抢修;负责督促指导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制定通信保障预案,保障应急通信。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对紧急危险区域道路、桥梁进行管制、分流。协同交通、应急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远程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民政局: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洪涝旱灾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负责筹措、管理防汛抢险救援资金。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地质灾害点群众紧急转移避险预案,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指导各乡镇和基层群众组织及时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配合编制乡镇紧急转移避险专项方案,为转移安置提供技术支撑。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修订完善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城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专项预案,做好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城区排水防涝抢险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行业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洛卢高速公路(卢氏段)及其桥梁隧道的防汛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物资运输;发生大洪水时,组织协调运送抢险救灾及撤离的人员。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物资运输;协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加固高空广告牌,整治乱搭乱建等违法现象,做好汛期路灯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卢园广场、洛神公园、好人公园等低于滨河大道以下的单位、人员、财物的撤离方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储备防汛物资,确保公园安全度汛;负责汛后道路清洗、垃圾清运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县重要防洪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山洪灾害威胁区人员紧急转移避险专项预案,拟定水库、主要防洪河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保证任务。负责水情旱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水工程调度、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所属河道水库管理单位,先行开展险情处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洪水威胁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洪涝、干旱等灾情信息调度;指导灾害发生地政府及部门组织农村洪水淹亡畜禽打捞;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相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抗旱机械设备调度;组织指导农田积水抽排。负责指导旱区科学灌溉和农作物田间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建立抢险队伍,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导向。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编制县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水旱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后救助,统一发布灾情。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度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团县委:负责动员、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组建防汛应急青年志愿服务队、防汛青年突击队,在县政府和县防指领导下,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发布全县雨情,组织指导全县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负责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洪抢险、抗旱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金融办:组织、协调防汛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负责督促指导人寿、财产等保险公司对参保的投保人和财物,做好防汛防灾检查、登记;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清灾情,做好理赔退赔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县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系统防汛抗旱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加大固体废物污染源的治理力度,避免固体废物淤积河道,抬高河床;负责灾后环境污染监测防治工作。
商务局:做好物资储备,负责防汛抢险、度汛和水毁工程修复需用的钢材、铅丝、炸药、油料等物资调拨、筹集及调运工作。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我县商贸流通企业灾情统计上报及救助工作。
市场监管局: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维护市场秩序和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总体稳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县供销合作社:负责县级防汛物资代储。
县移民管理局:负责做好故县水库淹没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故县库区防汛预案及紧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指导有关乡镇做好故县库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安置工作。
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电力供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所属单位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中国联通、电信、移动卢氏县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保证线路畅通,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制定非常情况下的通信保障预案,保证防汛通信需要。
中石化、中石油卢氏分公司:负责全省防汛抗旱油料保障供给。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所属单位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4、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内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各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安置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物资保障组:负责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工作组)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5、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具体职责为:
(1)制定和完善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
(2)掌握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定期进行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
(3)动员和组织群众的安全转移和避险;
(4)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建设等工作。
6、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职责
在县、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具体职责为:
(1)及时掌握山洪险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并上报;
(2)定期进行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动员和组织群众进行安全转移与避险;
(3)认真执行上级命令,积极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等工作;
(4)认真落实村、组、户三级联创机制,明确专人包组包户,确保发生洪灾后人员能够及时转移;
(5)在发生交通、通讯、电力中断的紧急情况下,指挥做好本村、组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7、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相关人员职责
监测员:及时监测水情、雨情并及时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组长报告,负责观测设施管护。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负责预警设施管护。
五户转移联络人:在接到预警信号后,迅速组织、动员联络户做好转移准备或进行有序转移。
5.1预报
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布。
5.2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Ⅳ、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一般、可能、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四级。
①Ⅳ级(蓝色)预警,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
当接到气象局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时发布。即气象部门发布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天气预报预报
雨量预警值:12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且降雨仍在持续。
②Ⅲ级(黄色)预警,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
当接到气象局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时发布。即气象部门发布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天气预报预报
雨量预警值:6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且降雨仍在持续。
水位预警值:河道已经发生一般洪水,洪水铺满河床。
③Ⅱ级(橙色)预警,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
当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
雨量预警值:南部山区(朱阳关、五里川、汤河、瓦窑沟、狮子坪、双槐树、官坡七乡(镇),当3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80毫米且降雨仍在持续时发布。北部山区(官道口、杜关、木桐、潘河、沙河)五乡(镇)和洛河沿岸(徐家湾、文峪、横涧、双龙湾、东明、城关、范里)七乡(镇)一致,均为当3小时降雨量达到6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90毫米且降雨仍在持续时发布。
水位预警值:有堤防的河段,洪水距离堤顶1米且水位仍在上涨时,无堤防的河段,洪水距离成灾水位线1米且水位仍在上涨时,确定为警戒水位,准备转移。洛河、老鹳河警戒水位为距离堤顶1.8米,当洪水距离堤顶1.8米且水位仍在上涨时,确定为警戒水位,准备转移。
④Ⅰ级(红色)预警,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
县气象局发布暴雨Ⅰ级预,即气象部门发布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天气预报预报
雨量预警值:南部山区(朱阳关、五里川、汤河、瓦窑沟、狮子坪、双槐树、官坡七乡(镇),当1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3小时降雨量达到9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130毫米且降雨仍在持续时发布。北部山区(官道口、杜关、木桐、潘河、沙河)五乡(镇),当1小时降雨量达到60毫米、3小时降雨量达到11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150毫米且降雨仍在持续时发布。洛河沿岸(徐家湾、文峪、横涧、双龙湾、东明、城关、范里)七乡(镇),当1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3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140毫米且降雨仍在持续时发布。
水位预警值:有堤防的河段,洪水距离堤顶0.5米且水位仍在上涨时,无堤防的河段,洪水距离成灾水位线0.5米且水位仍在上涨时,确定为危险水位,立即转移。洛河、老鹳河危险水位为距离堤顶0.8米,当洪水距离堤顶0.8米且水位仍在上涨时,确定为危险水位,立即转移。
(二)、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气象部门暴雨预警预报后,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预警发布权限和程序
(1)预警发布权限
归本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门的负责人。其中,四、三、二级预警由值班领导签发,一级预警由水旱灾害防御主管领导签发。
(2)预警发布对象
发布对象为可能受山洪威胁的城镇、乡村、居民点、学校、工矿企业等。根据预警等级确定不同的发布对象。
(3)预警发布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流量监测信息,预警等级等。
暴雪、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霜冻、寒潮、道路结冰、干热风和霾14种极端天气信息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不予发布。
(4)预警发布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①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②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
5.3预警、警报方式
1、预警方式
预警发布方式分为通信网络畅通下的预警发布方式和无通信网络(或通信网络中断)下的预警发布方式两种情况。
通信网络畅通时,预警信息发布通过电话、短信、广播、电视等及时向下发布预警信息,各级根据接收的预警信息,按照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无通信网络(或通信网络中断)时,可以采用人工传递的方式进行口头通知。
2、警报方式:
根据当地预警设备配置情况和山洪灾害危险情况,按照预案中事先确定的报警信号,利用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和口头通知等方式,向灾害可能威胁区域发送警报。
5.4预警发布及响应
按照山洪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对照山洪灾害预警强度等级,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即发布蓝色预警启动四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
1、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1)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有关乡(镇)发出四级(蓝色)预警,
(2)乡镇接到四级(蓝色)预警后,立即通知乡、村、组、户各级防汛责任人及时上岗,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2、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有关乡(镇)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乡镇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乡(镇)防汛指挥部具体安排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御措施,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村、户、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3)相关行政村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户、人,村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组通知抢险突击队及信号发送员进入戒备状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监测雨情;加强水库、塘堰、河道水位监测工作;有泥石流及山体滑坡防御任务的行政村,应加强巡测;通知各组做好防御山洪灾害准备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
(4)相关乡镇及时将水情、雨情、灾情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及卢氏县水利局。
3、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有关乡(镇)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手机短信向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包乡县领导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发布二级(橙色)预警。
(3)县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导。有关县级包乡镇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深入所包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县防汛办、气象局、水利局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
(4)有关乡镇响应行动。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安置组、物资保障组主要成员参加会商;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通过电话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村的包村领导、干部立即深入所包村。
(5)有关村响应行动。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警报方式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抗洪抢险突击队随时准备抢险。
4、Ⅰ级(红色)预警。
(1)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有关乡(镇)发出一级(红色)预警;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
(2)通过手机短信向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县级领导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发布二级(橙色)预警。
(3)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汛指挥部成员参加,作出防御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领导,并将情况报市防汛办。
县防汛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及时派技术人员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二级响应中做好准备的各部门立即行动,向发布红色预警的乡镇、村集结,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抢险救灾和协助进行转移安置。
(4)相关乡镇响应行动。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全体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安置组、物资保障组全体成员参加;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进入危险区所在行政村的包村领导和干部立即进行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5)相关行政村的响应行动。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组长下达立即转移命令,预警员按照预先设定的预警方式发布预警信号,五户转移联络人立即组织危险区群众向安全区转移,对重点部位设置警戒区,严禁群众进入危险区域,并将险情及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抢险救灾和转移群众的安
6.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
6.3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由卢氏县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群众、其他自愿人员以及抗洪抢险突击队员组成。民政、交通、卫生、水利等县直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视灾害情况组织前线救灾抢险工作组,现场协调指挥,安排各类救援装备和医护人员前往灾区实施救助。若遇特大洪水灾害,由指挥部联络地方部队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
7.1.2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装备:救助装备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联合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共同准备。
资金: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器械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抢险物资由水利、交通、通讯、粮油、商务、供销、石油、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由民政部门储备和筹集。
一旦发生险情,各村组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同时将其附近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发生灾情,抢险队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如有人畜伤亡,抢险队要首先协同卫生部门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理人畜遗体。
抢险队要同民政部门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卫生部门要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畜牧部门做好牲畜的防疫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水利、交通、电力、通信部门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抢险救灾实行县、乡两级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以下三个专业工作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到位。
一是建立抢险救灾队伍。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人民武装部统一组织、指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灾情,抢险救灾队伍应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建立医疗救护队伍。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一旦发生较大灾情,人员不足时,可临时抽调乡级卫生院技术人员。乡镇级都要组织一支5人医疗救护队伍。
三是建立灾民救助工作队伍。由县、乡民政部门和村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救灾工作队,救助工作要做到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向灾民发放粮、款、物等赈灾物资。
上述三支专业工作队的成员应由所在单位在汛前确定并报县防办备查,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告县防汛办予以更换。
交通、水利、物资、公安等其它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在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汛前,县、乡(镇)要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制作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光碟,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各单位负责人平时积极做好防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宣传。
2、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组织对乡村责任人、预警人员、监测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各级防汛办和乡(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各级防汛办及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