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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保障性安居工程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071-2021-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落实县政府引进人才及为“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应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5-27 11:18
关于落实县政府引进人才及为“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应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5-27 11:18
来源:
卢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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